《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幹問題的解釋二》已經解釋過了,我不是權威法律顧問。事後會如何判決?讓司法部門出面。這種情況將是典型的,甚至可能導致法律的增加或修改。
其次,我覺得既然大家都在談感情,我也想說幾句:如果村裏的女人幫助別人是對的,那他有什麽錯?幫助外人?這種話不上臺面,太煽情了。如果他激動了,妳也激動了,那這個問題發出來是為了泄憤?根據我對這件事的了解,雙方都不幹凈,所以會想盡辦法掩蓋壹部分真相,LZ的非黑即白論也不現實。
女方其實很慘,生活很痛苦,但是可憐的人壹定有可恨的地方,生活中充滿了例子;事實上,女方已經成為法官,完全沒有必要再執著於金錢。法官還能過上小康生活嗎?留在青山在不怕沒柴燒,可現在事情都這樣了,她以後該怎麽辦?她越來越走投無路,於是做出了這樣的決定。我覺得1又窮又怕,看到好處就放不下。二是對那個男人和自己的仇恨(她壹開始不想成為這樣的人,但是痛苦把她變成了魔鬼。我相信犯罪會傳染的理論,尤其是在特殊情況下:罪犯和受害者。當被害人遇到巨大的犯罪沖擊和壓力時,自己的心態就會變得極度扭曲,進而成為罪犯。當然,這個案子,沒到刑事案件的地步,但事實就是* * *。以女方為例,她的經歷壓迫著她,折磨著她,達到了心理承受的極限,然後改變了她。或許,雙方只是手中握著壹把尖刀的兩個人。
樓主從壹開始就要求“大家出謀劃策,維護我們女性的尊嚴和權利。”謝謝妳。“但最後下面的回答幾乎完全是壹邊倒,可以看出壹些趨勢。樓主也應該本著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陳述法律事實,而不是那麽主觀,會讓大家反感甚至憤怒。不過我還是給樓主壹個建議:有時候,壹個案件的知名度是可以影響最終判決的。社會影響大,導致判刑重的案件很多。如果妳想幫助妳的朋友,除了我上面所說的,妳不應該小題大做。現在全城都知道了。
最後,我想說:歡迎來到十八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