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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壹男研究生宿舍強制猥褻室友獲刑壹年半,該不該加大嚴懲力度?

世界之大,無奇不有。接下來要講的事是壹件令人啼笑皆非的猥褻案。

事情發生在江蘇南京。涉事當事人是壹個是被告人曲某(化名),壹個是受害人張某(化名)。他們都是江蘇省南京市某學院的碩士研究生。按說兩位都是碩士研究生,也就是俗稱的高級知識分子,兩位高級知識分子在壹起能發生什麽樣的荒唐的事。但是他們身上還就真的發生了!

事情還得從去年的十月說起。曲某與張某同住在玄武區的壹間宿舍裏,案發的當天,張某覺得曲某很是反常,竟然對他做出壹系列異常的肢體接觸行為,起初張某只是以為曲某在開玩笑,但沒想到曲某接下來的行為更為過分,直接不顧張某的反對對它進行了強制猥褻!張某當然不會就這樣吞下屈辱,於是他報了警。

報警後的第五天曲某被公安機關抓獲,並被送上了法庭。開庭後,公訴機關認為,曲某所犯的罪行屬於強制猥褻罪,應該追究曲某的刑事責任。曲某對檢方指控強制猥褻罪的主要事實定性沒有異議,但是他又辯解稱他沒有使用暴力脅迫的方式。而且曲某的辯護律師也對這些指控提出了異議:被告人未使用暴力脅迫的手段脅迫張某,所以不排除張某半推半就,故不符合強制猥褻罪的構成,而且被告人曲某有自首的情節,且認罪認罰,請求適用緩刑。

但是法院認為,無論曲某怎樣辯解,他的罪行確實已經構成,而且經過調查以及曲某到案後多次供詞,被害人張某當時是有明確拒絕行為的,但曲某仍然將欲離開的張某拉到床邊、控制雙手等暴力、脅迫手段達到目的,這壹系惡劣的行為已經構成強制猥褻罪。

最終,根據《刑法》規定,被告人曲某被判處有期徒刑壹年六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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