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刑法規定累犯不適用緩刑。妳哥哥的最後壹句話被判緩刑。他雖然不是累犯,但有前科,不太可能再次緩刑。
2.刑事案件開庭時,被告必須出庭。如果妳不出庭,這個案子就沒辦法審理,等妳被抓歸案後再審理。
3.如果被告人沒有出庭就逃跑,交保證金的人會被沒收,如果是擔保人,會被罰款。
法律依據:
1.適用條件刑法第七十二條被判處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時符合下列條件的,可以宣告緩刑,對於不滿十八周歲的人、孕婦、已滿七十五周歲的人,宣告緩刑: (壹)犯罪情節較輕的;(二)有悔改表現的;(三)沒有再次犯罪的危險;(四)宣告緩刑對其所居住的社區沒有重大不良影響。可以根據犯罪情節宣告緩刑,同時禁止犯罪分子在緩刑考驗期限內從事特定活動、進入特定區域、場所、接觸特定人員。
被宣告緩刑的犯罪分子被判處附加刑的,附加刑仍須執行。
第七十四條對於累犯,不適用緩刑。對於累犯和犯罪集團的首要分子,不適用緩刑。
2.公安機關辦理刑事案件程序的規定(令第11號)。公安部127)
第九十九條被保證人違反應當遵守的規定,保證人不履行保證義務的,經核實,經縣級以上公安機關負責人批準,對保證人處以1000元以上2萬元以下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第九十二條被取保候審人員違反本規定第八十五條、第八十六條的規定,已交納保證金的,公安機關應當根據其違法情節,決定沒收部分或者全部保證金,責令具結悔過,重新交納保證金,提出保證人,變更強制措施或者給予治安管理處罰;如果有逮捕的必要,可以先行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