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時候我總是早上七點半去上班。壹大早,我們就趕到了那裏。這排是第二排。開門後。壹位老人戴著壹副超大的近視眼鏡。我估計眼鏡片至少有五毫米厚。壹圈壹圈看清楚,他近視800度以上。然後是第壹對夫婦。填寫登記表。老人問並填寫。這時,那人突然說道。在這裏結婚。妳離婚的時候在這裏嗎?老人立刻放下筆,擡頭看著女人。問那個女的是自願的嗎?女的說好。老人問了幾次。妳吃飯只是因為那個男的說他離婚了嗎?於是老人開始告訴她。婚姻的重要性。等壹下。壹些事情。結果女方不高興了。和他未來的丈夫吵架了。妳就問問他為什麽離婚的時候問他在哪裏?結果老人不肯給他們登記,讓他們回去好好想想。讓那個人解釋壹下。我也不能。就說他們還沒準備好。那個人壹直強調我只是問問。沒有其他想法。我還幫忙勸了幾句,男同性戀很會開玩笑。但不管怎麽說,最後,他們也上市了。
輪到我們了老人眼睛昏花,還在壹遍又壹遍地磨磨蹭蹭。當妳再次填寫我們的名字時。它是向後的。登記證上寫著呢。持有人是女方的。女的名字在上面,男的名字在下面。結果她在上面寫了那個人的名字我讓他改壹下。新的。老人不同意。說不用換,要三毛錢。現在想想註冊證書。壹張紙三毛錢,兩張紙(每人壹張)六毛錢。我告訴他給我買個新的。我不缺那三毛錢。但是老人說不行,妳救也得救。我只好用刀片把名字刮下來,刮完就改成了我的名字。結果我看了壹下,壹塌糊塗。但是人們不會改變它。想好了不改。到現在我拿出那張紙看我們的名字還是這麽亂。想想真的很搞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