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快速破案,寧都縣公安局成立了專門小組。在省市公安機關的指導和協調下,民警發現他們已經連續跟蹤處理了五個晝夜,於8月6日淩晨6點10在寧都縣發生戰鬥。只有劉木民,17歲,初中畢業。
寧都縣湛田鄉景元村,距寧都縣城20多公裏。這裏依山傍水,盛產白蓮,環境非常優美。8月5日上午9點半左右,農忙季節開始了。許多村民去地裏摘蓮子,種水稻。此時,村民廖阿姨正在地裏幹活。她擡頭看見村子裏有壹個10歲的女孩。她喘著氣說:“我殺了人。”廖阿姨立即放下農活,跟著小女孩來到案發現場。
“我壹上樓,就看到地上到處都是血。曾贈和他們的兩個孩子躺在血泊中。太血腥了。”8月18日,回憶起那天的情景,廖阿姨還是很後怕。後來廖阿姨讓丈夫報警,電話110。
寧都縣公安局積極引導輿論,指令立即光現場民警和刑偵大隊測繪技術來到現場,警方協調120急救醫生搶救,迅速啟動命案偵破工作預案,吸引了各地130余人,確立了預案。案件偵查指揮部設在距離現場不到50米的村小學,偵查工作正在全面展開。
寧都縣詹田鄉靖遠村三面環山,普通陌生人很少進入。另外,通過對曾與曾的社會關系的調查,排除了情殺的可能。另外,通過對案發現場留下的線索進行綜合分析,我們初步確定犯罪嫌疑人是靖遠村展田村的,且壹定是男性。據警方分析,在確定方向的情況下,工作組民警對該村844名男子的來源進行了調查,並迅速調集警力在該村、各鎮及周邊鄉鎮開展案件調查,采取走訪、屏蔽、搜查等偵查措施。
同時,部分技術人員到現場進行了認真細致的勘查,對疑似犯罪嫌疑人的作案工具和遺留的物證痕跡進行了勘查,如經過勘查的標本痕跡、犯罪嫌疑人的基本還原過程和逃跑的大致路線和方向,初步確定熟人作案。
“案發現場在曾和曾家的二樓。客廳很亂,有打鬥的痕跡。況且案發時韋震是公正的。如果是外人作案,他不可能選擇這個時間,也不可能進入被害人家的二樓。警方表示,鑒於此,派出專門小組對員村、占田鄉可疑人員、場所、物品進行大規模排查,尋找嫌疑人的缺陷和蹤跡。正所謂天道酬勤。只要警察60個小時的努力沒有白費,狡猾的狐貍終於露出了尾巴。
工作組走訪警方發現,案發時,家住寧都縣的村民劉木民曾在現場附近出現。他只有17歲,符合犯罪嫌疑人畫像工作組的調查範圍。接到這壹消息後,專案組立即調查核實。通過警方深入調查,確認劉木民有重大犯罪嫌疑。8月10日早上6點,民警在離其住處不遠的池塘邊將正在釣魚的劉木民抓獲。經比較,從現場提取的生物材料完全符合劉的生物特征。在鐵證面前,劉對搶劫殺人的犯罪過程供認不諱。經過5天的晝夜奮戰,寧都縣“8.5”特大殺人案迅速告破。
據犯罪嫌疑人劉木民交代,案發前幾天,劉木民將奶奶從寧都縣送到了詹田鄉靖遠村的家中。8月5日淩晨,劉木民在河中領取魚網後返回奶奶家,路過被害人曾的住處,進入壹樓雜貨店購買壹瓶礦泉水。此時,劉木民發現雜貨店只有曾某艷壹個人在家裏,周圍的農民都在地裏幹農活,他不懷好意。
隨後,劉木民回奶奶家收拾了壹些衣服,開車步行回了縣城的家。當他再次經過壹家燕雜貨店時,他決定搶劫它。劉木民闖進了雜貨店。未見到被害人曾某艷,徑直走向二樓客廳,通過陽臺進入臥室。他看到被害人曾某艷,就開口說:“拿點錢花。”曾某艷沒有和劉某艷打鬥,將劉某艷扔在地上,直接跑到客廳,拿起壹把剪刀,回到臥室將曾某艷殺死,將屍體藏在臥室床下。
正當犯罪嫌疑人劉木民翻找贓款時,被害人的姐姐曾某華來到二樓找她。躲在二樓客廳的劉木民猝不及防,雙手掐住它的脖子,用剪刀將其殺死。這時,兩名被害人的子女來到二樓,看到犯罪嫌疑人劉,不敢下樓離開。兩名嫌疑人被劉拖回因傷勢過重。
隨後,劉木民簡單清理了現場,轉身找了20元錢,從後門逃回寧都縣,直到被抓。
8月18日,記者在寧都縣看守所見到了犯罪嫌疑人劉木民。經過交談,記者了解到,劉木民今年剛三年級畢業,家庭情況壹般。由於父母外出打工,他從壹歲開始就和姑姑壹起生活。從小到大,他的父母常年不在身邊。劉牧民缺乏安全感,自尊心很低。他經常和同村的同齡人發生爭執,甚至打架。“我從小到大沒有什麽朋友,所以覺得很孤獨。村裏的朋友經常欺負我,打我。我曾經問過父母,我想和他們壹起在外面生活學習,但是父母要工作,不能帶我壹起。”劉說,他從小就和姑姑、奶奶關系很好。
說起殺人動機,劉木民說,讀完初中,交了壹些朋友,他覺得朋友的感情很難得。他以為畢業後大家都很著急,他想約朋友出去玩。此外,他還欠了近千元的外債。他們去被害人曾某艷的副食店取錢,也不想這個不好的結果。
采訪中,靖遠村村民告訴記者,劉木民的父母很老實,劉木民看起來老實善良,話也不多。村民們怎麽也想不到,劉木民會為了零花錢殺了四個老鄉。
對此,警方分析稱,由於家庭教育缺失,嫌疑人劉木民自卑,缺乏安全感。如果劉木民長大了,父母能及時發現他的情緒變化,積極引導,或許就能避免悲劇的發生。
目前,犯罪嫌疑人劉已被刑事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