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實離婚的夫妻共同撫養孩子很正常。那天是孩子的生日,第二天孩子就要打疫苗了,所以楊女士在前夫家過夜似乎很正常。表面上看,他們好像只是解除了婚姻關系,但是有著同樣的羈絆,就是兩個活潑可愛的孩子,公婆和女人的關系也比較熟,似乎沒必要多加防範。為了撫養兩個孩子,男方多多少少應該尊重女方,但事實並非如此。
男方壹直供不應求,雖然父母幫忙帶孩子,但是用錢的時候還是得不到他想要的,所以和女方發生糾紛和沖突的時候,他不會手下留情,從他冷靜的把女方的654.38+0.5萬轉出去旅遊,事後揮霍就可以看出來。
有時候壹日夫妻沒有百日恩,發現的其實是殺身之禍。很多人會說,如果那晚楊女士沒有在男方家過夜,她本可以逃過壹劫的。看起來是這樣,但其實男方壹直想和女方復婚,因為他很缺錢,需要她的財力幫助。也許這壹夜逃過了,但還會有無數個恐怖的夜晚等著女人。
只有時刻保持警惕,避免獨自壹人,女人才能處於更安全的位置。
家暴男的賭徒性格是不會變的。離婚後,楊女士其實更應該警惕處理與前夫的關系,不應該因為與子女的和睦而忘記危險就在身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