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會見。辯護律師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會見和通信。其他辯護人經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許可,也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會見和通信。辯護律師持律師執業證書、律師事務所證明和委托書或者法律援助公函要求會見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看守所應當及時安排會見。 壹、監視居住期間律師是否能會見 監視居住期間律師能會見。 處於監視居住期間的犯罪嫌疑人和被告是可以會見律師的,法律規定,被監視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未經公安機關批準,不得會見他人,指除與自己居住在壹起的家庭成員和所聘請的律師、辯護人以外的其他人,因此所聘請的律師、辯護人不受此限。 律師擔任辯護人的,有權持律師執業證書、律師事務所證明和委托書或者法律援助公函,依照刑事訴訟法的規定會見在押或者被監視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辯護律師會見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時不被監聽,監視居住期間被監視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義務。監視居住是指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和人民法院責令被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壹定期限內不得離開指定的區域,並對其行動加以監視的強制方法。 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對符合逮捕條件,有下列情形之壹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監視居住: 1、患有嚴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 2、懷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嬰兒的婦女; 4、因為案件的特殊情況或者辦理案件的需要,采取監視居住措施更為適宜的; 5、羈押期限屆滿,案件尚未辦結,需要采取監視居住措施的。 被監視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應當遵守以下規定: 1、未經執行機關批準不得離開執行監視居住的處所; 2、未經執行機關批準不得會見他人或者通信; 3、在傳訊的時候及時到案; 4、不得以任何形式幹擾證人作證; 5、不得毀滅、偽造證據或者串供; 6、將護照等出入境證件、身份證件、駕駛證件交執行機關保存。 總的來說,處於監視居住期間的犯罪嫌疑人和被告是可以會見律師的。 二、只有律師能會見犯罪嫌疑人嗎 在刑事案件當中,犯罪嫌疑人被拘留進看守所以後,案件移交至人民檢察院之前,只有律師才有資格能夠會見到犯罪嫌疑人。辯護律師要求會見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看守所應當及時安排會見,至遲不得超過四十八小時。 三、刑事拘留期間律師可以見嗎 刑事拘留期間律師是可以會見犯罪嫌疑人的。依據相關規定,辯護律師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會見和通信。在會見的同時,辯護律師在偵查期間還可以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幫助;代理申訴、控告;申請變更強制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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