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湖市看守所在浙江省嘉興市平湖市福臻支路。
平湖市看守所是平湖市的公***安全管理機構,平湖市看守所官網主要是介紹看守所的具體情況,包括看守所任務、詳細地址、聯系電話等內容。
看守所是羈押被依法逮捕、刑事拘留的犯罪嫌人、被告人的機關。被判處有期徒刑壹年以下,或者余刑在壹年以下,不便送往勞動改造場所執行的罪犯,也可以由看守所監管。
此外看守所因工作需要,經主管公安局、處長批準,並經人民檢察院同意,對個別余刑在壹年以上的已決犯,可以留在看守所執行。
擴展資料:
看守所拒絕收押有看管風險的罪犯,在各地都壹定程度存在。縱觀背後的原因,主要在於問責體系的不科學、相關規則的模糊,導致患有嚴重疾病的罪犯成了燙手山芋,看守所根本不願收押。
根據1990年施行的《看守所條例》,患有精神病或者急性傳染病的,不予收押;患有其他嚴重疾病,在羈押中可能發生生命危險或者生活不能自理的,但是罪大惡極不羈押對社會有危險性的除外。但何謂嚴重疾病,何謂罪大惡極,均規定得比較籠統。
看守所拒絕收押病情較重的罪犯,自然是基於規避風險的考慮。現實中,對病情較重的罪犯的監管,必然要耗費巨大人力、物力、財力。
尤其是,壹旦這些嫌疑人或罪犯在收押期間病情加重或者死亡,看守所或監獄就會“說不清”,陷入巨大的輿論漩渦和問責風暴。輕則承擔高額賠償金,重則被追究黨政紀責任乃至刑事責任。由此,看守所顯然有對模糊規則擴大解釋,拒不收押病情較重罪犯的沖動,以此減少監管壓力和擔責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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