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福建莆田歐某和鄰居發生沖突,其主要原因就是歐某和鄰居之間因為土地產生糾紛,歐某想要在原來的舊房基礎之上建新房,但是鄰居認為部分土地是屬於他們家的,所以在歐某建房的時候,鄰居都跑過來進行阻止,這就導致建房的事情壹直被擱置,鄰居要求問題解決之後再進行施工,而且阻止歐某繼續建房,導致雙方的矛盾越來越深,最終演變成這樣的局面。
其實在農村經常會因為壹些小事產生沖突,雙方的矛盾也變得越來越嚴重,當地的村幹部也對此事進行了調解,但是嫌疑犯的妻子壹直沒有同意,如果歐某能賠償壹些錢或者雙方進行置換土地,那麽這件事情很快也被解決了,結果歐某和鄰居之間互不退讓,再加上村幹部也在和悉尼,也就導致這件事情壹直沒有被解決,結果愈演愈烈,導致沖突升級。
遠親不如近鄰,所以鄰居之間相處的時候沒有必要咄咄逼人,產生利益糾紛之時,雙方壹定要坐下來互相的協調和討論,而不是爭執不休,首先鄰居不應該去阻止歐某建房,這樣肯定會讓歐某懷恨在心,而且歐某也有問題,不應該壹意孤行,要選擇提前和鄰居之間商量好事情,要去解決問題而不是去逃避問題。
在農村很多市民其實都沒有太大的文化,在遇到問題之後就知道用暴力來解決事情,結果反而會導致事情更加嚴重,如果確實遇到不可調和的矛盾,應該選擇走法律途徑,讓政府部門來進行協調和解決,而不是私自進行報復,如果鄰居早知道會發生這樣的悲劇,我相信他們也不會進行制止,希望更多的希望更多的人能從中吸取教訓,也希望政府的相關人員能盡到自己的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