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律師起草合同如何收費?
律師起草合同要由雙方協商確定,壹般價格在幾千元不等。
1.調查階段,每件收費2000-10000元。
2.在審查起訴階段,每件收費2000-10000元。
3、初審階段,每次收費4000-30000元。
4.財產案件。
1,000,000元,4%,4萬元。
100001元至500萬元2% 8萬元。
5000001元至1000000元,1% 50000元。
1000001.5% 20萬元從0元到5000萬元。
50000001元到100000元,0.4% 20萬元。
10000001元至2億元0.2% 20萬元
2億元以上部分0.1%。交納費用有困難的,經委托人書面申請,律師事務所批準,可以酌情減免,但不得低於應收費用的60%。
二、律師費的因素是什麽?
有具體的標準,與以下因素密切相關:
1,案件的具體情況,案件的具體情況,主要是指案件的復雜程度,比如是單壹犯罪還是共同犯罪,是壹罪還是數罪,是涉及壹個犯罪事實還是多個犯罪事實,等等。
案件的具體情況直接決定了法律事務的難易程度和其他必要的辦案費用,是決定律師費的首要因素。
2.委托人的具體要求不同的委托人對律師的工作會有不同的要求,最典型的就是調查階段的會見次數。有些委托人會要求律師在案件需要的會見次數之外,增加不必要的會見次數,這樣會直接增加律師的工作量和其他成本,導致律師費增加。委托人的具體要求是決定律師費的壹個重要因素。
3.律師的具體情況:律師的社會聲譽和工作水平的不同決定了其工作價值的不同,在收費上也有差異。律師的具體情況是決定律師費的關鍵因素。
律師費可以和案件的委托人協商,但無論是哪種協商方式,都需要先了解基本的案件指導費,然後根據實際情況協商費用,比如只是起草合同,最終的費用可能會根據訂立合同的難易程度來確定。
法律依據:
《律師服務費管理辦法》第三條
第三條律師服務收費應當遵循公開、公平、自願有償和誠實信用的原則。
律師事務所應當便民利民,加強內部管理,降低服務成本,為委托人提供便捷、優質的法律服務。
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
第二十八條律師可以從事下列業務:
(壹)接受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委托,擔任法律顧問;
(二)接受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當事人的委托,擔任代理人,參加訴訟;(三)接受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委托或者法律援助機構依法指派擔任辯護人,接受自訴案件自訴人、公訴案件被害人或者其近親屬的委托,代理參加訴訟;
(四)接受委托,代理各種訴訟案件的申訴;
(五)接受委托,參與調解和仲裁活動;
(六)接受委托,提供非訴訟法律服務;
(七)回答有關法律的問題,書寫訴訟文書和其他與法律事務有關的文書。
第二十九條律師擔任法律顧問,應當按照約定,就有關法律問題向委托人提供咨詢意見,起草、審查法律文書,代理參加訴訟、調解或者仲裁活動,辦理委托的其他法律事務,維護委托人的合法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