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在起訴中獲取對方的身份信息,應該是生活中每個人都非常關心的問題。法律有很多功能和知識。起訴是法律中提到的壹個知識點,法律知識大家都會懂。那麽如何在起訴中獲取對方的身份信息呢?
起訴中如何獲取對方身份信息?1 1.可以委托律師查詢。
律師的具體做法壹般是去法院申請調查令,拿著調查令去當地派出所和戶籍中心獲取被告人的身份信息。效果和協查函基本壹致。如果委托律師調查,費用壹般在300-500不等。
2.立案後,原告可以向法院申請協查函,到派出所查詢。
首先,寫壹份訴狀。壹般可以知道被告的姓名和電話。起訴前,整理好當事人的證據材料,然後向法院提起訴訟(這個小的網上移動微法庭程序可以斷開)。立案後,法院會以被告身份信息不足為由退回。這時候妳可以要求法院給妳寫協助調查函。拿著協助通知書到戶籍中心調取被告的身份信息。
告訴我怎麽申請:其實很簡單。原告申請協助查詢被告居住信息的,應當提供身份證原件、證明起訴事實存在的證明材料、被告姓名和身份證號碼,並如實填寫當事人居住信息查詢申請表。
3.請法院幫妳調取被告信息。
早在2019,最高人民法院就明確規定,作為原告,妳只需要提供能夠區分被告身份的信息,而身份證號就是區分被告與其他人的信息!
所以,如果妳知道被告的身份證號和姓名,沒有聯系方式和地址,法院應該依法立案!但壹般情況下,基層法院是不願意立案的。如果法院拒絕立案,那麽我們可以要求法院為我們調查被告的信息。妳不是給我立案了嗎?那我就向妳們法院申請幫我拿。如果妳拿不到,我就拿出最高法院的規定!
4.如果被告是企業,那就去當地工商局或者全國企業信息公示系統查詢。
帶著身份證去當地工商局或者市場監管局,或者去全國企業信息公示系統就可以了。如果起訴企業,只需要企業全稱、組織機構代碼、地址、法定代表人姓名、職務、聯系方式。這些都可以在工商局/市場監管局查到。
5.查詢失信被執行人的網址。
在失信被執行人網站上,失信被執行人往往以“姓名+身份證號”的形式在網站上公示。所以我們可以通過這個網站進行搜索,看看有沒有被告人的信息,如果有,就可以查到被告人的身份證號,以便向公安機關查詢更多被告人的身份信息。
6.開律所的介紹信,拿著律師證去派出所開被告人的戶籍信息卡,以明確被告人的身份,而不是身份證。
7.通過全國工商信息查詢平臺查詢被告是否有註冊公司、股東或法人身份或高級管理人員的信息記錄。
起訴中如何獲取對方當事人的身份信息2獲取被告人的身份信息有三種方式:
壹是立案後向法院申請移送。
第二,立案後,如果親自查詢,需要法院出具調查取證函。
三。如果是立案的必要信息,需要在立案前獲取。建議委托律師獲取。根據法院關於提起訴訟的規定,原告應提供被告的身份信息(包括身份證復印件或公安機關出具的戶籍信息等。)提起民事訴訟時。壹般情況下,公安機關不會向個人提供他人的戶籍信息。聘請律師後,律師可憑律師證、授權委托書、律師事務所介紹信獲取對方相關身份信息。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三十八條的規定,自人民檢察院審查起訴案件之日起,辯護律師可以查閱、摘抄、復制案卷材料。其他辯護人經人民法院或者人民檢察院許可,也可以查閱、摘抄、復制上述材料。
第三十九條規定,對於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收集的在偵查、審查起訴過程中沒有提交的證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無罪或者罪輕的證據材料,辯護人有權向人民檢察院或者人民法院申請調取。
所以,如果起訴時沒有被告人的身份信息,又沒有律師,可以委托律師到公安查詢被告人的戶籍信息。律師接受委托後,可以憑委托書、律師執業證、律師事務所介紹信到公安機關查詢被告人戶籍信息,然後就可以去法院提起訴訟。
擴展數據:
起訴程序:
1.壹方當事人提起訴訟,應當先提交起訴書,並按照對方當事人的人數提交相應的副本。當事人是公民的,應當寫明雙方的姓名、性別、年齡、籍貫、住址;當事人是單位的,應當寫明單位的名稱、地址、法定代表人或者負責人。起訴書正文應當寫明請求、起訴的事實和理由,尾部應當簽名或者加蓋公章。
二、根據“誰主張誰舉證”的原則,原告應向法院提交以下材料:
1,原告資格材料。如居民身份證、戶口簿、護照、港澳同胞回鄉證、結婚證等證據的原件及復印件;企業為原告的,應當提交營業執照副本、商業登記證等材料。
2.證明原告主張的證據。如合同、協議、債權文書(借條、借條等。)、收發憑證、信函等。
三、當事人向法庭提交書證時,應填寫證據清單壹式兩份,詳細列明所提交證據的名稱、頁數。證據經法庭承辦人核對無誤後,由承辦人在證據清單上簽名蓋章,壹份交當事人,壹份存檔。
4.立案庭應當在當事人履行必要程序並提交相關證據材料後七日內,對符合立案條件的,依法裁定不予受理。
五、當事人應當在收到受理通知書之日起七日內預交案件受理費和其他訴訟費用。如有困難,可在預交期內向我院提出減、緩、免的書面申請。如果他們逾期不繳納或書面申請緩繳、緩繳、免繳未獲批準,仍不提前繳納,我院將裁定自動撤訴。
六、立案手續辦理完畢後,案件由法院安排開庭,當事人應服從法院的工作安排,結案後在財務室結清訴訟費用。
起訴中如何獲取對方的身份信息3如何獲取被告的身份信息
根據我國刑事訴訟法的規定,如果想了解被告人的身份信息,當事人可以委托律師查閱相關案卷,獲取相關資料。
相關法律法規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
第四十條自人民檢察院審查起訴案件之日起,辯護律師可以查閱、摘抄、復制本案的案卷材料。其他辯護人經人民法院或者人民檢察院許可,也可以查閱、摘抄、復制上述材料。
第四十壹條辯護人認為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在偵查、審查起訴期間收集的證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無罪或者罪輕的證據材料沒有提交的,有權向人民檢察院、人民法院申請調取。
去法院起訴的過程:
1,原告必須符合以下條件:
(壹)原告是與本案有直接利害關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
(二)有明確的被告;
(三)有具體的請求、事實和理由;
(四)屬於人民法院受理的民事訴訟範圍,由被訴人民法院管轄;
2.原告遞交起訴狀,整理相關證據;
3、人民法院收到起訴狀或者口頭起訴,經審查,認為符合起訴條件的,應當在七日內立案,並通知當事人;認為不符合起訴條件的,應當在七日內裁定不予受理;原告不服裁定的,可以上訴;
4.法院立案,被告提交答辯狀;
5、法院審理;
6.法院宣布執行死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