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第壹次開庭欠錢會問什麽?
我壹般會問什麽時候借錢,怎麽交付,怎麽約定,到期怎麽主張還款等等。
主要是詢問原被告,然後確認本案涉及的借款事實,再詢問雙方如何支付欠款。如果雙方未能達成協議,法院將在確認欠款存在後,確定其是否已發生法律效力。如果雙方約定了還款期限,那麽還會有額外的延遲利息損失,基本上案子就很順利了。
二、不還錢訴訟時效中斷的情形有哪些?
民法
第壹百九十五條有下列情形之壹,訴訟時效中斷的,從中斷和有關程序終止時起,訴訟時效重新計算:
(壹)債權人向債務人提出履行請求;
(二)債務人同意履行義務;
(三)權利人提起訴訟或者申請仲裁;
(四)具有提起訴訟或者申請仲裁同等效力的其他情形。
第三,不還錢的訴訟流程是怎樣的?
1,原告起訴。
2.法院受理後會將起訴書副本送達被告。
3.被告在十五日內提交答辯狀,法院將在五日內將答辯狀副本送達原告。被告未提交答辯書的,不影響庭審。
4.決定開庭的,應當在開庭三日前通知當事人並公告。
5.法庭調查階段包括:當事人陳述;告知證人權利義務,證人出庭作證,宣讀未到庭證人證言;出示書證、物證、視聽資料;宣讀鑒定結論;閱讀審訊記錄。
6.法庭辯論包括:原告及其訴訟代理人發言;被告及其訴訟代理人答辯;第三人及其訴訟代理人發言或答辯;互相辯論。
法庭辯論終結,審判長應當按照原告、被告、第三人的順序征詢各方最終意見。
7.法庭辯論終結,應當依法作出判決。判決前可以進行調解的,也可以進行調解。調解不成的,應當及時作出判決。
8.判決公告。
庭審過程中,法官會問壹些基本問題,然後慢慢深入。這個時候,被告和原告最好聘請律師來幫助回答法官提出的問題,因為律師在回答的時候會更加專業,更加得心應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