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如果持卡人欠款數額較大,拒絕償還信用卡債務。可能會被銀行風險評估為惡意透支。
前款所稱惡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為目的,超過規定限額或者期限透支,經發卡銀行催收後仍拒不歸還的行為。
銀行可能會走訴訟,然後法院強制執行。將依法查詢法院的執行情況。
首先,信用卡透支後不還款是違約行為。銀行可以要求持卡人償還本金、逾期利息、滯納金和超限費。如果銀行起訴法院並勝訴,持卡人也要承擔訴訟費用。
其次,持卡人以非法占有為目的,惡意透支壹定數額,逾期不還,構成信用卡詐騙罪的,也要承擔刑事責任。
最後,逾期還款會給持卡人留下不良信用記錄,影響持卡人未來貸款等行為的順利進行。
擴展數據:
男子林透支信用卡,還將銀行催款電話拉黑,後更換電話號碼失聯,最終被警方網上通緝。
昨日,記者從茶亭派出所獲悉,失聯兩年後,林某因不堪忍受逃亡的生活,決定投案自首。目前,林某已被警方刑事拘留。
2012 4月16日,茶亭派出所接到銀行報警,稱該行客戶林某信用卡透支約12000元,未在約定期限內還款。
銀行多次通過電話催收、上門催收等方式要求還款,但林將銀行催款電話“拉黑”。
據了解,在銀行報警前,林因透支信用卡產生利息2000余元,包括滯納金等。* * *欠銀行1.45萬元。
銀行認定林某的行為屬於惡意透支,並報了警。經查,警方以信用卡詐騙罪對林某立案偵查,並於2012年4月20日對林某進行網上通緝。
東躲西藏兩年多,林實在受不了這種日子,回到福清投案自首。目前已被臺江公安分局刑事拘留。
林說他覺得用信用卡很方便。沒想到,到了還款日,他發現還有很多錢沒還。他每次只還壹點點。後多次欠銀行約12000元。他無法壹次性償還欠款,面對銀行不斷催款,他感到非常惱火。
林某稱,為了躲避銀行催收,他將銀行電話列入黑名單,拒絕接聽銀行電話。後來他換了聯系方式和地址,辭職了,也不敢聯系親朋好友,導致銀行找不到他。最後被警方網上通緝。
中國新聞網-透支信用卡1.2萬,失聯不還錢,被網上通緝兩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