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制執行是否需要聘請律師,取決於申請人或被執行人的意願。但找律師申請執行判決,用處不大。如果自己去法院申請,只需要帶著身份證到法院填幾個相關表格,那裏的工作人員也會引導被執行人。所以,如果妳覺得沒什麽事情可做,可以自己去法院填寫相關材料。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二百三十三條人民法院自收到執行申請之日起超過六個月未執行的,申請執行人可以向上壹級人民法院申請執行。上級人民法院經審查,可以責令原人民法院在壹定期限內執行,也可以決定自行執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法院執行。
第二百三十壹條發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決、裁定和刑事判決、裁定的財產部分,由第壹審人民法院或者與第壹審人民法院同級的財產執行地人民法院執行。法律規定由人民法院執行的其他法律文書,由被執行人住所地或者被執行財產所在地人民法院執行。
第二,執行拖欠申請聘用律師的作用
(壹)為幫助當事人和配合執行法官順利推進執行程序可以做的工作。
1.幫助當事人在法律規定的期限內選擇執行法院並申請執行。緊急情況下,在立案強制執行前,幫助當事人申請財產保全。
2.發現被執行人的財產已被其他法院查封時,向執行法院申請將案件移送其他法院執行或者申請參與分配。
3.發現執行法院執行不力時,向上壹級法院申請執行。
4.申請追加或者變更被執行人。
(二)在提供可執行財產或財產線索方面可以做的工作。
金錢案件占執行案件的90%以上。對於金錢案件,律師要做的就是盡壹切可能幫助執行法官找到被執行人的財產或者提供財產線索。
1.積極提供被執行人的財產狀況或線索。
2.向法院申請間接強制執行措施。
3.申請強制執行欠款的條件是什麽?
1.權利人有合法有效的執行名稱,如生效判決、裁定、公證機關出具的公證文書等。;
2、確定履行期限已過的生效法律文書;
3.義務人未依法自願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
4.權利人應當在法定申請執行期限內提出申請。
法律依據
民事訴訟法
第二百二十四條發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決、裁定和刑事判決、裁定的財產部分,由第壹審人民法院或者與第壹審人民法院同級的財產執行地人民法院執行。法律規定由人民法院執行的其他法律文書,由被執行人住所地或者被執行財產所在地人民法院執行。
刑法
第三百壹十三條拒不執行人民法院判決、裁定,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單位犯前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所以執法時請律師陪同,要由當事人自己決定。如果妳覺得自己能處理清楚,帶上身份證和相關材料到法院來填。如果妳覺得不可能,請律師陪同。但是要註意有資質的律師。如需法律幫助,歡迎讀者咨詢,專業的律師團隊將及時為您解答,並提供最佳解決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