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侵占罪是刑事自訴案件,應由人民法院立案。
2.人民法院對貪汙犯罪的舉報材料進行審查後,認為有犯罪事實需要追究刑事責任的,應當立案。、
壹般侵占罪的立案標準如下:
1.侵占罪的立案標準:壹是主觀上以非法占有為目的;客觀上,將他人交給自己的財物、遺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為己有,數額在五千元以上的;
2.符合主觀+客觀+數額標準的,達到侵占罪的立案標準;
3.侵占罪是自訴犯罪。被害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近親屬直接向司法機關提起訴訟,追究被告人刑事責任,刑事案件由司法機關直接受理。
壹般侵占罪的客體如下:
1,他人財物代為保管;
2.遺忘的東西,遺忘別人的東西,不等於失去的東西,也不同於被拋棄的東西;
3.別人的陪葬品。
綜上所述,如果構成侵占罪,公安機關壹般不予立案,因為侵占罪是絕對告知才能處理的犯罪。如果被害人認為行為人的行為構成侵占罪,可以直接到法院提起自訴。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七十壹條
侵占罪公司、企業或者其他單位的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將本單位的財物非法占為己有,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罰金;數額巨大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
貪汙罪國有公司、企業或者其他國有單位中從事公務的人員和國有公司、企業或者其他國有單位任命的非國有公司、企業或者其他單位中從事公務的人員有前款行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二條、第三百八十三條的規定定罪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