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院有四個民事審判庭,高級人民法院有三四個,中級人民法院有兩六個,大部分中級人民法院有三四個,基層人民法院有兩六個,大部分基層法院有兩個。
2.刑事法庭
最高法院有五個刑事法庭,高級人民法院有兩個或四個刑事法庭,大多數高等法院有三個或四個刑事法庭。中級人民法院設2至4個刑事審判庭,絕大多數中級人民法院設3或4個刑事審判庭,基層人民法院設1至3個刑事審判庭,絕大多數基層法院設1個刑事審判庭。
3.行政法庭
最高法院和高級人民法院設立了1個行政審判庭,大部分中級人民法院和基層人民法院設立了1個行政審判庭。
4、審判監督法庭
最高法院有1個審判監督法庭;高級人民法院有1至3個審判監督庭;多數中級人民法院設立審判監督法庭1,部分中級人民法院設立兩個審判監督法庭;基層法院普遍設立1審判監督法庭。
5、送交人民法院
基層人民法院普遍設有人民法庭,平均每個法庭設三個人民法庭。
二、專業審判業務法庭
1.少年法庭:專門審理少年刑事案件的合議庭。
2、林業法院:
壹是在北方大型國有林區設立中級人民法院和基層人民法院;二是在重點林區所在地的地方人民法院設立林業法庭,或者在重點國有林場派駐林業法庭,受理轄區內的森林案件,成為地方人民法院的壹部分。
3.特別行政法庭
如湖南省永州市中級人民法院設立林業審判庭,審理涉及林業的壹、二審行政案件;永州市道縣、寧遠縣、雙牌縣人民法院設立計劃生育法庭,對內統稱為“第二行政審判庭”,對外統稱為“計劃生育法庭”。
4.金融法庭
2008年6月,中國首家金融法院在浦東新區成立。
5.環境保護法院
2004年,河北省錦州市成立了中國第壹個專門的環境法院。
三。非司法商業法庭
1,立案庭;
2.執行局;
3.賠償委員會辦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