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壹個輕傷案件法院是怎麽判的?

經常遇到網友對輕傷案件量刑的咨詢。據說在不了解具體案情的情況下,只能給出較為籠統的量刑建議,比如“三年以下有期徒刑”,但與網友期待的較為準確的量刑意見有差距。最近《四哥有法說》整理了相關的法律法規,梳理了這個相對詳細的標準,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1.刑法相對籠統的規定和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共同犯罪量刑的指導意見》2017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條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死亡或者造成嚴重殘疾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普通犯罪量刑指導意見(二)故意傷害罪

構成故意傷害罪的,可以根據下列不同情況,在相應幅度內確定量刑起點:

(1)因故意傷害致壹人輕傷的,可以在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幅度內確定量刑起點。

(2)故意傷害致人重傷的,可以在三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幅度內確定量刑起點。

(3)以特別殘忍的手段故意傷害壹人致人重傷,造成六級重度殘疾的,可以在十年以上十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幅度內確定量刑起點。依法應當判處無期徒刑以上刑罰的除外。

2.在量刑起點的基礎上,可以根據傷害後果、傷殘等級、手段殘忍程度等影響犯罪構成的其他犯罪事實,增加處罰數額,確定基準刑。

故意傷害致人輕傷的,在確定量刑起點時可以考慮傷殘程度,或者作為量刑情節調整基準刑。

二、根據現有案例和以往標準,確定基準刑的標準:1。雖構成輕傷,但傷情接近輕微傷:社會影響不大,被害人有過錯或者被告人全額賠償被害人經濟損失,基準刑為拘役或者管制;

2.雖構成輕傷,但傷情接近輕微傷:基準刑為有期徒刑六個月;

3、傷情介於輕度和?在嚴重程度之間,基準刑為壹年有期徒刑;

4.傷害接近重傷的,基準刑為壹年六個月有期徒刑。

5.多人受傷的,在最重傷害基準刑的基礎上,每增加輕傷1人,根據增加傷害的嚴重程度確定增加幅度,輕則增加刑期三個月;中度,刑期增加六個月;在嚴重情況下,刑期增加9個月。

法院可以根據案件原因、犯罪動機、犯罪手段、損害程度、賠償情況等情況行使自由裁量權。不作賠償,造成二人以上重傷或者輕傷,因毆打他人二次以上受到治安處罰的,不適用緩刑。

三。影響基準刑“+”或“-”的各種因素:1。對於未成年人犯罪,應當綜合考慮未成年人對犯罪的認識能力、犯罪的動機和目的、犯罪時的年齡、是初犯、偶犯、悔罪表現、個人成長經歷和壹貫表現等因素,對其從寬處罰。(1)已滿14周歲不滿16周歲的未成年人犯罪,基準刑減少30%-60%;(2)已滿16周歲不滿18周歲的未成年人犯罪,基準刑減少10%-50%。

2.對於從犯,應綜合考慮其在同壹犯罪中的地位和作用,從寬處罰,降低基準刑20%-50%;犯罪情節輕微的,依法減輕基準刑50%以上或者免除處罰。

3.對於自首情節,綜合考慮犯罪的動機、時間、方式、嚴重程度、如實供述罪行的程度和悔罪表現,基準刑可以減少40%以下;犯罪情節輕微的,可以依法減輕基準刑40%以上或者免除處罰。惡意利用自首逃避法律制裁的除外,不足以從寬處理。

4.對於坦白情節,綜合考慮如實供述罪行的階段和程度、罪行的嚴重程度和悔罪程度,確定從寬處理的幅度。(1)如實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減輕基準刑20%以下;(2)如實供述司法機關未掌握的同類嚴重罪行的,可以減輕基準刑10%-30%;(3)因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避免造成特別嚴重後果的,基準刑可以減輕30%-50%。

5.對當庭自願認罪的,根據犯罪的性質、犯罪的嚴重程度、認罪悔罪的表現,可以在10%以下降低基準刑。依法主動投案自首的除外。

6.對積極賠償被害人經濟損失並取得諒解的,綜合考慮犯罪性質、賠償數額、賠償能力和認罪悔罪程度,基準刑可以減輕40%以下;積極賠償但未能取得諒解的,可以減輕基準刑30%以下;雖然沒有賠償,但如果達成諒解,基準刑可以減少20%以內。

7.根據《刑事訴訟法》第二百七十七條規定,當事人達成刑事和解協議的,綜合考慮犯罪性質、賠償數額、賠禮道歉、真誠悔罪等因素,可以在基礎刑的基礎上減少百分之五十以下。犯罪情節輕微的,可以依法減輕基準刑50%以上或者免除處罰。

8.對於累犯,應綜合考慮前後所犯罪行的性質、從刑罰執行完畢或赦免到重新犯罪的時間長短、前後所犯罪行的嚴重程度,在基準刑基礎上增加10%-40%,壹般不少於3個月。

9.對於有犯罪記錄的,綜合考慮犯罪記錄的性質、時間間隔的長短、次數和處罰的輕重,基準刑可以提高到10%以下。前科犯罪是過失犯罪和未成年人犯罪除外。

結論:這只是壹個量刑參考,法院會綜合考慮原因、犯罪動機、犯罪手段、損害程度、賠償等情況後作出裁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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