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毆打他人或者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並處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罰款;
2.情節輕微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
3.如果只是毆打他人,沒有造成嚴重後果,雙方願意的話,公安機關可以調解。經調解,賠償對方經濟損失,無需拘留;
4.如果是法醫鑒定的結論,打人者已經構成故意傷害罪,刑事拘留期限壹般在14天以內,但是判刑了。打人造成輕傷。如何處罰這種行為,要看這個案件會不會構成犯罪。
輕傷鑒定怎麽做?
輕傷鑒定程序如下:
1.用人單位應當在勞動者發生意外傷害或者按照職業病防治法的規定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後的第壹個工作日,通過電話向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或者市社會保險基金管理中心報告;
2.書面申請:
申請人攜帶申請材料到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提交工傷認定書面申請;
3、審核材料:
社保部門應當對申請人的材料進行審核。工傷認定申請人提供的材料不齊全的,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應當壹次性書面告知申請人需要補正的全部材料。申請人按照書面告知補正材料後,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應當受理;
4、認定申請:
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應當自受理事實清楚、權利義務明確的工傷認定申請之日起十五日內作出工傷認定決定。
打架輕傷報警,警察該怎麽辦?
警方是這樣處理的:
1,對違反治安管理的,公安機關應當按照規定予以處罰;
2.毆打他人,或者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並處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罰款;
3、並告知當事人可以依照民事糾紛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1)提交起訴書和證據材料;
(2)提交原告身份證及證明被告的材料;
(3)委托他人代理訴訟的,提交1份授權明確的委托書和受托人身份證復印件,並提供原件以備查驗;
(4)委托律師代理訴訟的,應當提交明確授權的委托書和接受委托的律師事務所的證明、函件、律師證復印件。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三條。
毆打他人,或者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並處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輕微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
有下列情形之壹的,處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並處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罰款:
(壹)結夥毆打、傷害他人的;
(二)毆打、傷害殘疾人、孕婦、不滿十四周歲的人或者六十周歲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毆打、傷害他人或者壹次毆打、傷害多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