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們說我們“想壟斷雙方合作的利益”,實在是壹派胡言。現在項目處於建設階段,投資巨大。壹方面是國家房地產調控,另壹方面是黃河地產的破壞,可想而知我們有多艱難,所有項目的利潤都要到項目結束才能計算出來,而黃河地產在項目建設階段就喊利潤,實在是可笑。即使項目有風險,也有虧損的可能,但黃河地產完全無視這些,拼命要千千的錢。
他們聲稱“代理此案,維護濱州世紀黃河產權,是黃河律師事務所應盡的義務”。實際上,這兩家單位的實際控制人均為大律師袁,而這壹切操作都是大律師袁的“智慧”。我們從來不在乎壟斷項目的想法,我們只是想要壹個合理、公平、公正、有利於項目的解決方案。但是,他們卻不顧對項目的惡劣影響,不顧社會責任,不顧業主的利益,急於扼殺項目,然後通過拍賣獲利。
至於借不借錢,不是誰說了算的。要看事實依據和法律的相關規定。著名律師袁當然明白。不是貸款,是投資,不能中途退出。妳說妳是投資,妳要退出。妳說什麽?
他們表示“法院和仲裁機關很快會做出裁決”。是真的嗎?法院和仲裁告訴他們了嗎?當然,我們也希望盡快公平解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