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什麽時間請律師才好
任何時候都可以請律師,但從預防糾紛、提高效率的角度出發,請律師的時間越早越好。 壹般人都已經知道在上法院打官司的時候需要請律師,但是在民事、經濟活動中,通過訴訟手段解決問題,即使最後得到了妥善處理,也往往會給當事具帶來許多直接和間接的損失。更何況,有些問題如果當事人不能在事前有效地維護好自己的權利,壹旦發生糾紛,上法院可能也無濟於事。目前,大多數律師都在為解決糾紛而忙得焦頭爛額,而就律師的工作性質而言防止糾紛的發生,才應該是他們的首要任務。因此,在進行民事、經濟活動之前預見可能會發生的糾紛,並請律師設法預防,而不是等事情鬧到不可開交的時候才去請律師收拾爛攤子,應該是確定請律師時間的首要原則,比如前文所說到的,在簽訂合同之前就應該昕取律師的意見。 壹旦糾紛已經發生,請律師的時間也是越早越好。任何糾紛的解決,都取決於兩件重要的事情,那就是事實和法律。就法律而言,那是律師的專業,有壹些問題,妳的理解和法律的規定可能並不壹樣,妳需要律師的幫助。而事實的認定需要有證據,律師及早、及時地介入糾紛,往往比壹般人更清楚應該在什麽時候、用什麽方法取得什麽證據,也更清楚應該用什麽方法來有效地保護證據和運用證據來證明事實。這對保護妳的權利,爭取通過低成本的非訴訟活動解決糾紛是非常重要的。 《刑事訴訟法》第三十四條 第壹款 犯罪嫌疑人自被偵查機關第壹次訊問或者采取強制措施之日起,有權委托辯護人;在偵查期間,只能委托律師作為辯護人。被告人有權隨時委托辯護人。二、打官司怎麽請律師
1、要審查資格。律師法規定,律師是指依法取得律師執業證書,為社會提供法律服務的人員。沒有取得律師執業證書的人員,不得以律師名義執業,不得為牟取經濟利益從事訴訟代理或者辯護業務。因此,當事人在請律師時,壹定要審查律師的資格,看其是否有律師執業證書。
2、要了解機構。律師事務所是律師的執業機構。請律師要到律師事務所,以便了解壹下律師所在的執業機構。因為律師法有規定,律師違法執業或者因過錯給當事人造成損失的,由其所在的律師事務所承擔賠償責任。
3、要簽訂協議。聘請律師要簽訂書面協議,將雙方的權利義務關系約定明確,特別是對聘請律師費用更不要馬虎,壹定要言明打贏了官司和打輸了官司各是多少錢,壹審費用和二審費用又分別是多少,都要在協議上寫得清清楚楚,並在付款時要求出具收據。
4、要授權明確。有的當事人在聘請律師時,雖也填寫了委托書,但不明確授權範圍。認為只要付錢給律師,壹切都由律師來處理。因此,有的當事人根本不出庭,不了解案件進展,對案件的處理結果也不清楚。孰不知,由於授權不明產生的法律後果,授權人是要承擔責任的。
5、要慎重付款。有的當事人對律師的話深信無疑,只要律師要錢,他都毫不在乎。壹審官司打輸了,律師提出上訴,他不加考慮,壹壹照辦,交了上訴費,再交聘請律師費,壹點兒不心疼。特別是對律師提出的請辦案人吃飯和找人疏通關系等社交活動費更是大方,往往傾其所有。壹旦官司輸了,方大夢初醒,直呼上當,後悔莫及。因此,對律師索要的按規定應收取的正當費用以外的所謂活動費壹定要加以拒絕。
壹般來講,當事人隨時都可以聘請律師來幫助自己。但是從預防糾紛、提高效率的角度出發,請律師的時間越早越好。律師盡早介入,就能幫助當事人更多的維護合法利益,同時也能避免日後發生不必要的法律糾紛。以上就是小編整理的內容。有在線律師,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歡迎您隨時咨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