視頻顯示,3月24日晚,壹名員工在值夜班時,在7號轉爐渣口附近徘徊了很久後跳下。轉換器中的溫度高達1300到1700攝氏度。發現視頻後,員工已經沒有骨頭了。3月30日,包鋼集團官方微博發布聲明,對事件進行調查。經調查,王龍系自殺身亡。根據聲明,該員工名叫王龍,出生於7月,1987,今年23歲,開始在包鋼公司工作。聲明提到:?據工友說,王龍性格內向,未婚。他長期通過證券公司購買期貨和股票。僅3月24日壹天,他就在交易中損失了6萬多人民幣。通過對工人的采訪,組織懷疑他自殺和自殺。損失巨大,要償還的債務太多。?包鋼集團說,?目前,經公安機關初步調查,已排除刑事案件。這是自殺。市應急管理部門也認為,這不屬於企業的安全生產事故。?
杭州漢鼎律師事務所律師蔻馳·本尼表示,從王龍在視頻中的跳樓行為來看,該案件不會被認定為與工傷有關,但根據勞動法,公司可能需要承擔安全保護責任。當這樣的悲劇發生時,公司通常會基於人道主義給予壹定的補償,但在獲得這筆補償後,我們必須反思。在高速發展的今天,社會生存的壓力已經在各個方面不堪重負,體制已經跟不上發展的步伐。職場中的勞動者會患上壹些職業病。腰肌勞損、頸椎病、亞健康、抑郁癥等心理疾病也可能危及生命。我們需要考慮的是如何保護職場勞動者的合法權益,改善職場。打擊勞動者的幸福感,減少此類悲劇。
公司除了合法合法的雇傭員工,還必須為員工的心理健康和職業規劃提供壹些幫助,引導員工做到最好。社會也必須完善保障體系,尤其是逐步建立個人信用破產制度,以緩解人們因企業倒閉、意外事故等大額支出帶來的壓力,減少極端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