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壹,擔保人到期,會不會沒有通知?
可能會。
1.取保候審期滿後未收到任何通知的,應主動與辦案司法機關聯系,要求解除取保候審,並要求退還保釋金。
2.取保候審最長期限為壹年,超過此期限者視為自動釋放。當事人未接到通知的,可以向公安機關咨詢或者等候消息。如果長時間沒有消息,就應該辭退。
2.律師保釋壹個人要多少錢?
費用都不壹樣。具體情況妳應該咨詢律師。
1.看守所聘請律師取保候審的費用,包括律師代理費和取保候審保證金,是根據不同情況、不同當事人、不同人計算的。具體可以咨詢當地律師。
2.律師代理費。律師費,即律師代理費,是指律師為委托人代理法律事務所應收取的報酬。根據服務內容的不同,律師服務費可按計件、按標的金額比例、按時間、按風險代理收取。委托時由雙方協商議定。
3.候審保證金。取保候審保證金是指公安機關在決定取保候審時,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六十六條的規定,責令犯罪嫌疑人交納壹定數額的現金,以保證其不妨礙、逃避刑事訴訟。
3.5000保釋金是什麽罪?
但從保釋金的數額來看,並不明顯。
1.僅僅從取保候審和要求交保證金是無法分析出犯罪嫌疑人犯了什麽罪的。
2.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人民法院根據案件情況,可以對符合取保候審條件的犯罪嫌疑人申請取保候審。
4.保釋壹個人要多少錢?
收取多少保證金取決於具體情況。
1.在刑事訴訟的偵查、起訴、審判的不同階段,需要決定取保候審的,由該階段的辦案機關依職權責令。案件承辦人(或合議庭)擬出的保證金具體數額,應由上述機關負責人簽字批準。為便於執行,在向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宣布命令前,應當事先向其本人或者其近親屬或者其他願意代為支付的人足額收取確認的現金保證金(以人民幣為法定支付貨幣)。在向其宣布取保候審決定的同時,責令其填寫取保候審保證書(未成年人可由其法定監護人填寫),保證其在取保候審期間履行擔保義務,方可取保候審。
2.新刑訴法規定,應當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或者正在懷孕、哺乳嬰兒的婦女,可以取保候審。這壹規定潛在地表明了犯罪嫌疑人或被告的身體健康可能對刑事訴訟造成損害的程度。由此我們可以推斷,健康人在取保候審過程中,對於未履行新刑訴法規定的保障義務,可能要比重病、懷孕、哺乳的人承擔更大的責任。所以作為懲罰性保證金,征收幅度也相應較高。
取保候審保證金的多少也與當地的經濟發展水平和犯罪嫌疑人的經濟條件密切相關。每個人都不壹樣,具體情況要咨詢當地有關部門。取保候審是壹種強制措施,不是懲罰或者處分,所以不用擔心會留下犯罪記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