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書應當包括以下內容:
1、表明取消代理的意願:當事人在申請書中應當明確表明取消律師代理的意願,並說明取消代理的理由;
2、申請人身份證明:當事人應當提供自己的身份證明,包括身份證、戶口本或者其他有效證件;
3、律師代理授權書:當事人應當提供律師代理授權書,以證明律師代理的事實和代理期限;
4、其他相關材料:如果涉及到其他相關材料,例如法院要求提供的證明材料等,當事人也需要壹並提交。
取消律師代理的流程如下:
1、當事人向律師提出取消代理的要求,並與律師協商解除代理關系;
2、如果律師同意解除代理關系,雙方應當簽署書面協議,明確解除代理關系的事實和時間,並確認律師應當退還當事人的相關材料和費用;
3、如果律師不同意解除代理關系,當事人可以向法院提交書面申請,申請取消律師代理。申請書應當包括當事人的基本信息、律師代理授權書、取消代理的理由和時間等;
4、法院會在收到當事人提交的申請後,對申請進行審核和確認,如果符合法律規定,會在法律文書中註明取消律師代理的事實;
5、律師收到法院的通知後應當退還當事人的相關材料和費用,並將案件交還給當事人或新的代理律師。
綜上所述,取消律師代理會影響案件的進展和處理,當事人應當在取消代理之前慎重考慮,並根據實際情況選擇合適的處理方式。同時,當事人也應當遵守法律程序和相關規定,確保自己的合法權益得到保障。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和國律師法》第二十條
委托代理人與委托人可以隨時解除代理關系。
第壹百壹十二條
當事人違反合同約定,致使對方不能實現合同目的的,對方可以解除合同。
《中華人民***和國律師執業規定》第三十五條
律師接受委托後,應當與委托人簽訂書面代理合同。雙方應當按照合同的約定履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