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毆就是法律所說的聚眾鬥毆;
1,群毆被打死的人怎麽判?
聚眾鬥毆致人重傷、死亡的,對直接責任人員和直接責任人員,依照刑法關於故意傷害罪、故意殺人罪的規定處罰。
也就是說,在這種情況下,直接殺人的參與者(可以是壹個也可以是幾個)或者直接負責殺人的人(打架的組織者等。)均以故意殺人論處,刑期壹般在10年以上;可能被判無期或死刑。
聚眾鬥毆的其他參與者用“聚眾鬥毆罪”來衡量自己的行為是否構成犯罪。
2、沒有參與打人過程,屬於旁觀者,怎麽判?
(1)如果與尋釁滋事沒有聯系,如路過、圍觀等,不構成犯罪。
(2)應邀參加聚眾鬥毆的,可能構成犯罪:
需要註意的是,只有聚眾鬥毆的首要分子和積極參加者構成本罪,其他人不構成。但在實踐中,只要妳參與了聚眾鬥毆,而且聚眾鬥毆影響惡劣,就會被認定為犯罪。
相應的,即使妳沒有參與打人過程,妳也屬於旁觀者;但如果與聚眾鬥毆有關,則可認定為聚眾鬥毆罪,相關程度決定了犯此罪的量刑。
可以參考以下法律:
刑法
對首要分子和其他積極參加者,犯聚眾鬥毆罪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有下列情形之壹的,對首要分子和其他積極參加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壹)多次聚眾鬥毆的;
(二)聚眾鬥毆數量多、規模大、社會影響惡劣的;
(三)在公共場所或者交通要道聚眾鬥毆,造成嚴重社會秩序混亂的;
(四)武裝聚眾鬥毆。
(3)因為妳說的不是很詳細,我只能給妳壹個指導性的回答。刑事案件建議當面咨詢當地律師。
希望我的回答能幫到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