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微信轉賬被騙。如果報警後警方成功破案,錢還在,還能追回來。
2.對犯罪分子非法取得的財物,壹律追繳或者責令退賠;對被害人的合法財產,應當及時返還;
3、違禁品和用於犯罪的個人財物,應予沒收。
4、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六十四條對犯罪分子非法取得的壹切財產,應當予以追繳或者責令退賠;對被害人的合法財產,應當及時返還;違禁品和用於犯罪的個人物品,應當予以沒收。罰沒財物和罰款壹律上繳國庫,不得挪用或者自行處理。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
第壹百壹十條任何單位和個人發現犯罪事實或者犯罪嫌疑人,都有權利和義務向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或者人民法院舉報。
犯罪分子向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或者人民法院自首的,適用第三款的規定。
第二,借錢後只有轉賬記錄。起訴前應該收集哪些證據?
1,錄音證明借款事實。
(1)為了提高錄音證據的證明效果,需要特別註意以下幾點:被錄音的人必須是債務人本人,比如在通話過程中要求對方報出姓名和身份;記錄的內容盡可能完整地反映借貸關系的過程、具體金額和所欠金額;在記錄的過程中,註意溝通技巧,保證對方的陳述清晰真實;向法庭提交的錄音證據必須真實完整,是未經剪輯、編輯、篡改的錄音原始載體。
(2)屬於電子數據,是壹種證據。與錄音相比,它不容易成為有力的證據。但微信或短信聊天記錄可以判斷雙方身份,聊天記錄時間跨度長、內容完整、連續,可以與轉賬記錄相互印證,形成比較完整的證據鏈,也可以確認借貸關系的成立。
2.找證人證明借貸關系的存在。
(1)在司法實踐中,如果證人能夠作證,並且是真實的,可以作為證據使用。
(2)民間借貸多發生在日常生活場景中。借款發生時,不僅借款人和被借款人都在場,甚至在很多沒有出具借條或借條的情況下,也正是因為雙方同意在有中間人作為見證人的條件下借款。因此,如果當時在場的第三人或者雙方當事人邀請的證人能夠出庭作證,如實陳述當時的事實,其陳述可以作為證明案件事實的證據。
綜上所述,借錢前最好要求對方寫壹張借條或欠條,這樣更能證明借貸關系的存在。在債務人不還錢的情況下,也可以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對方憑轉賬記錄、借條等相關證據還錢。希望以上內容能對妳有所幫助。如有其他問題,可點擊下方按鈕或咨詢專業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