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寫恐嚇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脅他人人身安全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五百元以下罰款。
其次,追逐、攔截、侮辱、恐嚇他人,情節惡劣的,還可能構成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條的尋釁滋事罪。多次追逐、攔截、侮辱、恐嚇他人,造成惡劣社會影響的,公安應予立案追訴。如果行為人是因為日常生活中偶爾發生的矛盾糾紛而無事生非,比如虛張聲勢等。,應當認定為“尋釁滋事”,但矛盾是被害人故意引起的或者被害人對矛盾的激化負主要責任的除外。行為人因婚姻、家庭、鄰裏、債務等糾紛,實施毆打、辱罵、恐嚇他人或者損毀、侵占他人財物等行為的。,壹般不認定為“尋釁滋事罪”,但被有關部門批評制止或處理處罰後,繼續實施前沿行為的,擾亂社會秩序除外。
最後,我們國家對違法犯罪行為的打擊非常嚴厲,法律規定和司法解釋非常復雜。建議當事人委托專業刑事律師,既辦理刑事指控,又辦理刑事辯護。
《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
第四十二條有下列行為之壹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五百元以下罰款:
(壹)寫恐嚇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脅他人人身安全的;
(二)公開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實誹謗他人的;
(三)捏造事實,誣告陷害他人,企圖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治安管理處罰的;
(四)威脅、侮辱、毆打或者打擊報復證人及其近親屬的;
(五)多次發送淫穢、侮辱、恐嚇或者其他信息,幹擾他人正常生活的;
(六)偷窺、偷拍、竊聽、散布他人隱私。
《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條有下列尋釁滋事、破壞社會秩序行為之壹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壹)隨意毆打他人,情節惡劣的;
(二)追逐、攔截、侮辱或者恐嚇他人,情節惡劣的;
(三)敲詐勒索或者任意損毀、侵占公私財物,情節嚴重的;
(四)在公共場所,造成公共場所秩序嚴重混亂的。
多次聚眾實施前款行為,嚴重破壞社會秩序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並處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