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三條,毆打他人或者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並處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罰款;情節輕微的,處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罰款。
有下列情形之壹的,處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並處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罰款:
(壹)結夥毆打、傷害他人的;
(2)毆打、傷害殘疾人、孕婦、14周歲以下人員或者60周歲以上人員的;
(三)多次毆打、傷害他人或者壹次毆打、傷害多人的。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條,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死亡或者造成嚴重殘疾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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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七旬翁折斷女友八根肋骨?涉嫌故意傷害入獄
兩個喪偶的老人本來打算壹個人過壹輩子,但是在壹起沒多久,就打起來了。這位69歲的老人得知老婦人要回老家後,又羞又怒。他給了壹個老拳頭,打斷了63歲女人的鎖骨和八根肋骨。近日,施暴老人因涉嫌故意傷害被湖北十堰警方刑事拘留。
8月14日,湖北十堰東嶽分局北區派出所接到群眾報警稱,涉嫌故意傷害他人並藏匿兩天的楊正偷偷溜回家收拾行李欲逃往外地,值班民警立即出擊,將楊抓獲。
經查:楊某興妻子龐某某系新疆阿克蘇市退休職工。丈夫去世多年,63歲,楊某興的妻子也在2013去世。今年4月,楊和龐某某商量,和成了多年的朋友。兩人同居不久,龐某某因脾氣不好,搬出了另壹間出租房,打算回新疆。
8月11日,楊得知龐某某可能回老家,想到十堰來給龐某某住。他花了5000元。龐某某走的時候經濟上受到了打擊,決定報復龐某某。楊拿著龐某某從家裏匆匆搬來時沒帶的生活用品,闖進了龐某某的家門。
我把生活用品倒在客廳茶幾上,抓起茶幾上的手機和碗摔在地上。我問龐某某:我花了五千多把妳從新疆帶到十堰。妳怎麽能這樣對我?楊見龐某某沈默不語,怒不可遏。楊壹把抓住龐某某的頭發,拉了下來。龐某某掙脫,跑到陽臺上呼救。
楊見龐呼救,不敢驚動鄰居。他跑過去抓住龐的頭發,把她拖回客廳。楊壹拳打在龐某某身上,看到龐某某躺在地上壹動不動才停下來。
楊知道自己有麻煩了,跑到外面躲了兩天。他聽說龐某某自己把鎖骨和八根肋骨打折了,警察正在到處抓他。他悄悄買了壹張去上海的火車票,準備逃回老家避風。他在收拾行李時,被聞訊趕來的警察逮捕。經審查,楊某對故意傷害龐的犯罪事實供認不諱。
楊毆打他人,致龐某某八根肋骨骨折(輕傷壹級)、右側鎖骨骨折(輕傷二級)。涉嫌故意傷害罪,東嶽分局依法對其刑事拘留。目前,該案正在審理中。
人民網-七旬翁折斷女友八根肋骨,因故意傷害罪被刑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