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出乎意料的是,針下去幾分鐘後,鄒偉突然開始抽搐。不久後,鄒偉被120救護車送往最近的醫院,但最終被宣布無效死亡。
鄒偉的死,
也給這個家庭帶來了沈重的打擊。
那麽,鄒偉之死的真相是什麽呢?
診所有責任嗎?
時隔三個月後,
經過廈門市湖裏區江頭司法所的多次調查,
雙方有組織的面對面調解。
醫生和病人面對面地解釋整個故事。
小英是5月26日去鄒偉看病的醫生。
小瑩說她是按照正常程序入院的。
如果所有程序都正常,
那麽,是什麽導致了鄒偉的死亡?
江頭司法所所長王宜林出示了壹份重要的證明:
福建鄭泰司法鑒定中心復印件
司法鑒定出具的。
其中,鄒偉的死因被確定為:
鄒偉符合冠心病急性心肌梗死、
引起急性循環功能障礙和猝死。
鑒定報告說明了醫學專家對死因的現場分析。
鄒偉的母親說:
鄒偉偶爾感到疲倦,
沒有其他表現,
這家人不認識35歲的鄒偉。
實際上患有冠心病。
對於廈醫調委主任郭渺的分析,
鄒偉的家人同意了,
但是他們覺得即使鄒偉病了,
診所在這件事上還是有不可推卸的責任。
家庭成員:
和醫生壹起死是我的責任。首先是我沒有資格做媽媽,因為我沒有帶她去大醫院。第二是醫生太自信。當病人走進來時,他不會給妳開處方,也不會給妳把脈。
雙方對責任劃分有爭議。
通過診所監控錄像
從視頻資料中可以看出,
診所的醫生小瑩沒有進行基本的測試。
家人懷疑,
在診所使用的藥物和鄒偉的死亡之間有關聯。
根據監控錄像,
暫時無法判斷小瑩的用藥類型。
但是正如妳在視頻中看到的,
鄒偉在肖英註射毒品後。
大約兩分鐘後,奇怪的事情開始出現。
小瑩:
我只想說妳有嘔吐和疼痛,吃藥肯定不行。我說給妳打壹針654-2止痛,可以解痙止痛止嘔。
郭渺廈門市醫療糾紛調解委員會醫學專家:
藥物654-2也會引起心悸。對於心肌梗死患者和急性心血管疾病患者,除非在心源性休克的情況下,否則654-2不能視為絕對禁忌。但如果此人有左心梗,不排除這種藥物對病情有加重和誘發作用。
專業的分析讓醫患雙方都接受。
大家對責任的認定都有了基本的了解。
郭渺廈門市醫療糾紛調解委員會醫學專家:
所以死亡的主要原因是疾病本身,誘因和促進作用在我們的醫療糾紛中。就醫療過錯的原因而言,屬於次要、次要責任。次要原因力不超過25%,次要原因力不超過40%。認為診所承擔次要責任。
雙方也就責任比例達成了基本諒解。
確定賠償比例,單獨與臨床溝通。
在協商賠償金額之前,
江頭司法所所長王宜林邀請現場律師。
計算總薪酬,
最終計算結果為1759773元。
與此同時,
郭渺,廈門市醫學委員會主任。
也單獨和診所溝通,
診所只願意賠償6萬元。
從剛才分析的責任比例來看,
除以次要責任,
診所提出的6萬元,與責任金額相差甚遠。
導演郭渺從專業的角度。
指出鄒偉自身疾病的可治愈性,
也希望診所拿出解決問題的態度。
也許壹時很難接受這樣的結果,
小穎的眼睛慢慢變紅了。
小瑩說,作為壹名私人診所的醫生,她從未想到會發生這樣的事情。經過半個小時的勸說,診所方讓步,表示願意賠償1.7萬元。
分別與死者家屬的調解員溝通,勸其讓步。
從診所拿到壹份聲明,
江頭司法所所長王宜林
鄒偉的家庭成員也被組織起來進行協商。
對於診所提出的654.38+0.7萬元,
鄒偉的母親無法接受。
後來郭渺導演做了分析,經過壹番溝通,
鄒偉的家人讓步了,最後出價30萬元。
很明顯,30萬元的數額和
和診所提出的金額還有很大差距。
郭渺主任建議家庭成員再考慮壹下。
現場的律師也發表了自己的看法。
不管雙方的責任如何劃分,
後期家屬還是很難證明的。
通過司法辦公室進行調解,
無疑是解決這個問題最便捷的方式之壹。
鄒偉的母親感謝調解人
在所有在場員工的幫助下,
但是她說她還需要考慮壹下。
事故讓相關的人感到痛心和難過,但痛苦過後,最好的處理方式是以實際情況為前提,以法律為準繩,以理解互諒的理念,化解糾紛,盡快走出陰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