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有近親屬或者律師可以申請取保候審,符合條件的朋友可以做擔保人。1.保證人必須與案件無關,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涉嫌的犯罪沒有利害關系。保證人不能是本案的共犯,也不能是本案的證人。2.擔保人應當具有履行擔保義務的能力。3.保證人享有政治權利,人身自由不受限制。被剝奪政治權利的公民,不能擔任取保候審。4.保證人應有固定住所和收入,在保證人住所有自己的固定住所,有穩定的經濟收入。
什麽情況下可以取保候審?
1.可能被判處管制、拘役或者獨立適用附加刑的;
2.可能被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取保候審不會造成社會危險性的;
3.患有嚴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懷孕或者正在哺乳嬰兒的婦女,取保候審不會發生社會危險性;
4.羈押期限屆滿,案件尚未了結,需要取保候審。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六十九條保證人必須具備下列條件:
(壹)與本案無關;(二)有履行擔保義務的能力;(三)具有政治權利和不受限制的人身自由;(四)有固定住所和收入。
第七十條擔保人應當履行下列義務:
(壹)監督被保證人遵守本法第五十六條的規定。(二)發現被保證人可能或者已經有違反本法第五十六條規定的行為,應當及時向執行機關報告。
保證人違反本法第五十六條規定,未及時報告的,對保證人處以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