狄更斯出生在英國樸茨茅斯的壹個貧困家庭。他的父親是壹名海軍職員。65,438+00歲時,他家被搬入債務,投入監獄。65,438+065,438+0歲開始承擔繁重的家務。65,438+02歲時,他被迫輟學,成為鞋油作坊的學徒,這讓他明白了工人階級的生活和苦難,尤其是對那些不幸的孩子。16歲,在律師事務所做文案,走遍了倫敦的大街小巷,了解了很多社會的情況。後來做過法院速記員和記者,熟悉了議會政治的種種弊端。他在倫敦為幾家報紙撰稿。狄更斯在1836年底發表了他的第壹部小說《匹克威克的故事》,諷刺了資產階級民主的虛偽,壹舉成名。在接下來的34年裏,他寫了十幾部小說。24歲時,他娶了凱瑟琳夫人。由於性格和趣味的差異,給他的創作帶來了不幸,尤其是在他的晚年。除了努力寫作,他壹生也喜歡戲劇。他曾親自參與演出、執導和舉辦獨奏會。1870年6月,他在寫小說《埃德溫》。德魯伊之謎,由於過度勞累,猝死。埋葬在倫敦的威斯敏斯特教堂。
狄更斯在他的小說中無情地揭露和鞭撻了資本主義社會的黑暗和虛偽。1838和1839年出版了《霧都孤兒》和《尼古拉斯》。尼可貝描寫了資本主義社會貧窮兒童的悲慘生活,揭露了窮人收容所和學校教育的黑暗。狄更斯是英國最偉大的小說家之壹,是英國現實主義文學的傑出代表,對世界文學產生了重大影響。
《霧都孤兒》是狄更斯的第二部小說。這位25歲的小說家決心向英國現實主義畫家威廉?威廉·霍加斯(1697-1764)以身作則,勇敢地面對生活,真實地展現了當時倫敦貧民窟的悲慘生活。他有壹個崇高的道德意圖:抗議社會不公,喚起輿論,進行改革,幫助處於水深火熱中的窮人。正因為如此,狄更斯壹直被中國和前蘇聯的學者定義為“英國文學中批判現實主義的奠基人和最偉大的代表”。對此,我有些不同意見:文藝是壹種特殊的社會意識形態,它必然是社會存在的反映。但絕不能把所有反映現實的文學都說成是現實主義文學,無限擴大“現實主義”的外延。其實作家使用的創作方法是因人而異的,這與作家特殊的氣質和性格特點密切相關。狄更斯的創作想象力豐富,充滿了詩意的激情。他刻意誇大自己的道德理想,處處突破對自然的忠實模仿,借用歌德的壹句話:高於自然。這和薩克雷、特羅洛普等人堅持客觀性有關。冷靜和嚴格的現實主義方法有顯著的區別。
以《霧都孤兒》為例。(1)個性化語言是狄更斯在人物塑造中使用的壹種極好的手段。書中流氓、小偷、妓女的語言與其身份相稱,甚至使用了行業俚語。然而,狄更斯從未復制自然主義,而是對其進行加工、提煉和選擇,以避免使用骯臟和淫穢的詞語。男主角奧利弗語言標準,談吐優雅。他甚至不知道什麽是偷竊。他是壹個在貧困學校長大的孤兒。他沒有受過良好的教育,接觸的都是罪惡墮落的人。他怎麽能說這麽好的英語?這是歷史唯物主義觀點“人是壹切社會關系的總和”無法解釋的。可以看出,狄更斯側重於自己的道德理想,而不是追求完全的現實主義。(2)在優秀的現實主義小說中,故事情節往往是人物性格在環境影響下的發展歷史,即高爾基所說的“某種性格、典型的成長和構成的歷史”。然而,狄更斯不拘泥於任何模式,想安排多少巧合就安排多少。奧利弗第壹次和小偷壹起逛街,第壹個被搶的人恰好是他死去的父親的好朋友布朗·羅。第二次是被歹徒賽克斯搶劫,恰巧他的親月經露絲被偷了?梅萊斯的家。這無論如何都是不合理的。但狄更斯自有他的高明之處,他的細節描寫充滿了生活氣息和激情,讀來讓人喘不過氣來,不得不相信這種牽強附會、不自然的情節。這就是狄更斯藝術世界的魅力所在。(3)狄更斯寫作時,總是有壹種“同情的想象”,即使是對十惡不赦的人物。對費金這個小偷頭子,也是書中的老猶太人的審判,總是從費金的心理角度出發。他從天花板上看到地板,眼睛都盯著他。他聽到了對自己罪行的陳述,他把懇求的目光轉向律師,希望為他辯護。人群中有人在吃飯,有人在用手帕扇風,壹個年輕的畫家在給他畫素描。他想,不知道像不像。我真想伸長脖子看壹看...壹位先生出去了,又進來了。他想,我壹定是去吃飯了。我吃了什麽?看到鐵欄桿上的尖刺,他想,這很容易折斷。從那時起,他就想到了絞刑架。這時,他聽說自己被絞死了。他只是咕噥著說自己越來越老,然後就發不出任何聲音了。在這裏,狄更斯精心選擇了壹系列細節,既描寫了客觀事物,又切入了人物的內心世界,顯示了他極其豐富的想象力。他所采用的藝術方法不是“批判現實主義”可以概括的。我崇拜英國作家、狄更斯專家喬治?喬治·吉斯-ing (1857-1903),他把狄更斯的創作方法稱為“浪漫現實主義”。我覺得這個說法足夠準確,符合狄更斯小說藝術的現實。
奧利弗,小說的主人公。Twist是壹個出生在濟貧院的孤兒,他飽受饑餓和欺淩。因為棺材店老板、教區執事班布爾等人的辱罵,他只身逃到了倫敦。不幸的是,他壹到就被騙進了賊窩。小偷團夥的頭目費金想盡壹切辦法把奧利弗訓練成扒手讓他開車。奧利弗在跟隨小偷的同伴“壹個聰明的家夥”和貝茨上街時,從壹位名叫布朗洛(Brownlow)的紳士(恰好是他父親生前的好朋友)那裏偷了壹塊手帕,被警方逮捕。之後因為書攤老板證明了自己的清白,說明小偷是別人,所以被釋放了。因為他當時病得很重,神誌不清,外表酷似壹位朋友生前留下的年輕女子畫像,布朗洛就把他收留在家中接受治療,並得到布朗洛和他的管家比德溫太太無微不至的照顧,第壹次感受到了人間的溫暖。盜賊團夥害怕奧利弗會泄露團夥的秘密。在費金的指示下,當奧利弗出去替布朗洛歸還書商的書時,賽克斯和南希盡力把他弄回賊窩。但當費金試圖懲罰奧利弗痛打他時,南希挺身而出保護奧利弗。費金試圖通過威脅、利誘、灌輸等手段迫使奧利弗成為小偷,成為費金的搖錢樹。壹天晚上,奧利弗在賽克斯的脅迫下參與了壹起大房子的盜竊案。就在奧利弗爬進窗戶準備向主人報告時,他被管家開槍打傷了。小偷倉皇而逃,將奧利弗遺棄在路邊的水溝裏。奧利弗在雨雪中爬行,受了傷,不小心回了屋,暈倒在門口。好心的主人梅裏太太和她的養女羅斯小姐收留並庇護了他。巧合的是,這位羅絲小姐正是奧利弗的月經,但雙方都不知道。在梅裏太太家,奧利弗真正享受到了生活的溫暖和美好。但是費金壹夥放不下奧利弗。有壹天,壹個叫蒙克斯的人來找費金。這個人是奧利弗同父異母的兄弟。因為奧利弗不配,他父親在遺囑中把所有遺產都給了他。只有奧利弗和和尚是壹樣的不肖子孫,和尚才能繼承遺產。所以蒙克斯出高價賄賂他,把奧利弗變成壹個無藥可救的罪犯,以此來奪取奧利弗名下的所有遺產,發泄對死去父親的怨恨。就在蒙克斯得意洋洋地講述他如何與邦布爾夫婦串通壹氣,毀滅了唯壹能證明奧利弗身份的證據時,南希聽到了。南希很勇敢,同情奧利弗的遭遇,冒著生命危險,偷偷找到羅斯小姐,並向她報告了這壹切。
正當羅斯小姐考慮如何行動時,奧利弗告訴她,他找到了布朗洛先生。羅斯小姐和布朗洛商量如何處理這件事。當羅斯小姐在布朗洛的陪同下再次見到南希時,布朗洛得知蒙克斯是他已故的好朋友埃德溫。勒沃德的不肖子決定親自和蒙克斯談談,但他們的談話被費金派來的間諜聽到了。賽克斯殘忍地殺害了南希。南希的死摧毀了費金的團夥。費金被捕並被絞死,賽克斯在逃跑中滑倒,被自己的繩子勒死。與此同時,蒙克斯被布朗洛帶回家,迫使他放棄壹切。真相大白,奧利弗被布朗洛收養,結束了悲慘的童年。為了給蒙克斯壹個新的機會,他得到了本該屬於奧利弗的壹半遺產。但和尚不改劣根性,揮霍家產,繼續作惡,最終鋃鐺入獄,死於獄中。惡有惡報的布爾夫被剝奪了所有的職位,壹貧如洗,在濟貧院度過了余生,在那裏他們曾經欺負過別人。
在這本書裏,奧利弗、南希和羅斯小姐都是善良的代表。他們都出生在苦難中,成長在黑暗和罪惡的世界裏,但他們心中始終保持著壹個純潔的世界和壹顆善良的心。各種磨難都無法讓他們墮落或者徹底墮落,反而更顯出了他們耀眼的水晶品質。最終,邪惡戰勝了邪惡。南希雖然最後被殺了,但正是她的死召喚出的驚天動地的社會正義力量,正是她在天之靈,註定了邪惡勢力的代表——費金幫。因此,在小說中,南希的精神得到了升華,奧利弗也得到了典型意義上的回報。而惡人的代表——費金、蒙克斯、班布爾、埃塞克斯都落得個悲慘的下場。
霧都的小偷
《霧都孤兒》是英國作家查爾斯·狄更斯的第二部小說。小說中刻畫的人物,棄兒奧利弗·忒斯特,教區官員班布爾,小偷頭子法甘,都成了英美文學作品中的典型人物。
小說中最糟糕的形象是舊猶太人法甘。老賊控制壹些青少年,教唆和指揮他們在街上偷竊,自己分享贓物,不承擔風險。他還在小偷生意中耍陰謀詭計,不惜出賣、謀殺同夥,直到最後被判死刑。這個邪惡的罪犯形象後來成為英語中教唆犯的同義詞。
除了法甘,小說還描述了壹系列的小偷。比如兇殘的竊賊賽克斯、良心執著的女賊南希、被法甘控制而沈溺墮落的小偷傑克·道金斯、最終背棄他的查理·貝茨等等。這些人物基本上都是作者作品中的反面人物,作者為他們安排了可恥的結局。那個老猶太人終於被絞死了。賽克斯在逃跑過程中被吊死在壹根繩子上,至今仍被吊死。聰明的“抓不住”,最後為了偷壹個鼻煙壺“失風”,被法院判刑,終身流放。就連後來為了救奧利弗而和小偷鬧翻的南希,也沒有得到更好的結局,而是被情人賽克斯活活打死。
作者盡全力保護他心愛的主人公霧都孤兒,盡全力不讓他落入小偷之手,小心翼翼不讓他得到壹點點偷竊。奧利弗第壹次被拖出去幹活,因為他抓不住。還沒等他明白怎麽回事,就被路人追得迷迷糊糊。第二次賽克斯用槍逼他破門而入,但屋主發現了他,中槍,差點喪命。而且《與罪犯同行》僅有的兩個結果,其實都是奧利弗獲得命運轉折的好機會。雖然作者特意安排了壹個故事情節要求奧利弗不得沾染犯罪行為(父親遺囑中規定的奧利弗繼承財產的限制性條件),但在今天的讀者看來,這樣的安排實在是離奇而勉強。
作為社會渣滓的小偷
在狄更斯寫作的時代,雜誌上的連載小說經常被父母在壁爐前讀給全家人聽。顯然,小說必須符合日益壯大的中產階級的道德標準和審美情趣,才能暢銷。所以狄更斯在《霧都孤兒》中對盜賊的描寫,對盜賊所安排的命運,都是當時主流意識的反映。事實上,狄更斯在本書開頭的作者序言中已經反復說明了這壹點。他發誓要向讀者保證,他所描述的“罪惡墮落的壹代”是為了社會教育的道德目的。所以他首先要明確批判壹些有意無意地用浪漫主義色彩描繪小偷的作品。
與狄更斯的《霧都孤兒》相似,在他的時代和之前,在歐洲流傳最廣、最著名的文學作品中,小偷的形象幾乎都是負面的、罪惡的。
比如文藝復興時期最叛逆的文學作品,意大利作家薄伽丘的《十日談》,講述了100個故事。從道教徒的角度看,壹半以上是“教娼”,沒有壹個是“教盜”。即使書中的人物有做賊的經歷,也都是偶然的錯誤,最後悔過自新,得到了好的結果。當代英國作家喬叟的代表作《坎特伯雷故事》中沒有正面描寫盜竊。
19世紀下半葉開始出現以正面盜賊形象為主,強調盜賊行為的社會環境因素的西方文學作品。最著名的是法國作家雨果的《悲慘世界》。雨果在1862出版的這部小說中塑造了冉阿讓這個人物。他因為偷了壹塊面包被判五年苦役,又因為四次試圖在苦役采石場越獄被判14年。服刑19年後被釋放。雨果在他的著作序言中說:文明時代的悲慘世界是由於社會壓迫和“法律和習俗把世界變成了地獄”,使得“男人因為貧窮而道德敗壞,女人因為饑餓而墮落,孩子因為黑暗而軟弱”。即便如此,雨果在受到主教的啟發悔過自新後,仍然讓他的主人公遭受了這次小偷經歷。雨果批判的對象是歐洲社會對小偷根深蒂固的仇恨和歧視。
身懷絕技的“狗賊”和“鬼賊”
與這些歐洲著名文學作品的傾向性描述相反,在中國的傳統文學作品中,小偷並不是那麽可鄙的形象,甚至很多文學作品的正面形象中的主角本身就是小偷。
早在公元前3世紀,在《戰國策》壹書中就已經提到,孟嘗君養了3000名客人,其中就有慣於“狗賊”的盜賊。後來孟嘗君被秦王扣留,都是因為這個“狗賊”,他潛入秦王宮偷了狐白毛皮送給秦王艾姬,好為秦王美言幾句,讓孟嘗君回國。這個故事在日後廣為流傳,標誌著小偷是壹個替身演員,也為日後文學、戲曲作品中的小偷形象定下了基調。
比如明末文學家淩楚在他的短篇小說集《剎那驚鴻》中,就描寫了幾個盜賊的正面形象。壹個是南宋臨安城裏的壹個“戲賊”,因為他每次潛入別人家行竊,都要在他們家的墻上寫上“我來了”三個大字,這成了賊的商標。即使他進了牢房,他仍然有能力讓自己清白,走出監獄。另壹個是明朝嘉靖年間蘇州的“賊”,綽號“懶龍”。他偷了別人的東西後,還愛在墻上畫壹朵梅花,所以外號叫“壹朵梅花”。被知縣追趕,夜裏進了知縣的裏屋,剪了知縣的發髻放在銀赫,於是畫了梅花逃走了。知縣早上起來,嚇得目瞪口呆。“剪頭發,明確說可以剪頭。”放在打印盒裏,明確說可以偷出來打印。這個賊好厲害啊!“立即下令停止狩獵。作者極力描寫“懶龍”的勇義。”像這類人,可以算是反派中的英雄,和奸詐、貪財、自私自利的人區別成反比。"
賊比較有名的目的是《水滸傳》,“鼓上跳蚤”不時動,說明賊是天生的,善於偷技。且不說這108位英雄中,有不少是殺人盜貨的強盜,但都是以作者稱贊的英雄形象出現的。作者強調了賊“才未遇”的壹面,最後大家不得不認為朝廷是忠心的。
只有壹個死賊
小偷的文學形象反映了社會意識對小偷行為的普遍看法。在西方世界的文化傳統中,小偷壹直是壹種絕不能被允許和原諒的大罪。
世界上現存最早、最完整的古代法典是古巴比倫國王漢謨拉比頒布的《漢謨拉比法典》。這部法典明確規定,盜竊寺廟或宮廷財物者,應處死刑;擁有他人財物但不能證明是買賣所得的,也應作為小偷執行;盜竊他人財物未果的,處以財物30倍的罰款,交付不了的,也要執行死刑。顯然,在近4000年前,兩河流域就已經確立了對壹切盜竊行為處以死刑的法律原則。
在地中海北岸古希臘城邦的法律中,死刑也被用來懲罰盜竊。據說在雅典公元前6世紀的“德拉庫爾立法”中,盜竊罪被處以死刑。後來雅典的法律允許店主當場殺死小偷,事後可以要求兩倍於貨物價值的賠償。地中海地區的強國羅馬,在其第壹部成文法律《十二銅表法》中,也允許殺死夜賊的盜賊在白天被主人鞭笞,甚至還規定,在夜間放牧他人耕種的莊稼或偷偷割草的成年人必須被處死。
在歐洲中世紀早期的日耳曼普通法中,無論是盜竊還是殺人都可以通過賠償來解決。但在中世紀基督教王國逐漸建立後,十誡開始產生影響,國王頒布的法律大多采取了最嚴厲的死刑——絞刑。事實上,直到19世紀初,也就是《霧都孤兒》出版前的20多年,英國被盜的財產如果價值超過壹先令(1/20)就被判絞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