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官於2月1日被阜新警方帶離北京。65438年2月3日,上官因誣告被警方拘留,但警方仍未公布調查進展。
上官宏祥以書面形式和網上舉報阜新市委政法委副書記楊宇“吸毒、強奸、聚眾淫亂”壹案,現已調查清楚。上官鴻祥因捏造事實,涉嫌誣告陷害罪,於65438年2月8日被檢察院批準逮捕。
從今年6月5438+10月開始,遼寧省阜新市海州區人大代表上官宏祥分別向中央紀委、國務院法制辦等部門郵寄舉報信,並在網上實名舉報、發表文章,舉報阜新市政法委副書記楊宇等人聚眾吸毒、淫亂,並在網上公布了多名當事人的錄音和“自述”,聲稱要保留楊宇等人作案時的物證隨著報道文章在網絡上的傳播,這則新聞迅速成為網友討論的熱點,壹些報刊也紛紛轉載。2001年,楊宇任阜新蒙古族自治縣公安局長期間,根據省公安廳的部署,依法打掉了以上官洪祥為首的惡勢力團夥。這件事激起了上官鴻祥對洋人的仇恨,故意捏造事實,偽造證據,誣告陷害洋人等人。21、1以來,專案組先後找到舉報信涉及的23名當事人進行調查取證,約談相關證人12人。對於舉報信中舉報的吸毒、強奸、聚眾淫亂等行為,所有當事人和證人均予以否認。上官洪祥的犯罪過程:壹是毆打、欺淩多名與其發生性關系的女性,以書寫、記錄舉報材料。根據上官宏祥舉報材料中提到的楊文蘇、王丹、李靜,上官宏祥在2008年1至2009年8月期間,在不同時間、不同場合強迫上述三人寫下書面材料並錄音,承認被楊宇等人強奸,並共同吸毒、淫亂。二是提供楊宇等人所謂吸毒、強奸和聚眾淫亂的虛假物證。根據上官洪祥提供的“頭發、有精液的衛生紙、有精液和血跡的床單、女士內褲”等證據,經遼寧省公安廳刑事科學研究所DNA比對等鑒定,這些物品上不存在楊宇等人吸毒、強奸、聚眾淫亂的遺留物,與舉報事實完全不符。三是通過舉報信、網上發布信息等方式虛張聲勢、誣告陷害。據悉,2009年6月5438+10月,上官紅香與情人尹東方聯名向中共中央紀委、國務院法制辦等部門郵寄舉報信,並在網上發帖。期間還積極聯系媒體記者采訪上官鴻祥,制造聲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