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擔任刑事訴訟代理人
1.刑事案件分階段收費:
(1)調查階段1200-8000元/件
(2)審查起訴階段1200-8000元/件。
(3)試用期1200-15000元/件。
2.作為刑事自訴案件被告人的代理人或者刑事案件被害人的代理人,按照上述標準減收費用。
3.刑事案件附帶民事訴訟的,按照代理民事訴訟案件標準收取附帶民事訴訟費用。
(二)代理民事訴訟、行政訴訟和國家賠償案件
1.不涉及財產關系或爭議標的在65438+萬元以下(含65438+萬元)的,每項基本代理費為1000-8000元。2.財產關系在65438+萬元以上的,除基本代理費外,按爭議標的大小、分段累計收費。
65438+萬元以上-50萬元(含50萬元)4-6%
50萬元以上-654.38+0萬元(含654.38+0萬元)3-5%
654.38+0萬元-500萬元(含500萬元)2-4%
500萬元以上-10萬元(含10萬元)1-3%
10萬元以上1-2%
(三)代理刑事、民事、行政二審、再審改判案件、刑事死刑復核案件,壹審後代理二審,或者二審後代理二審,或者壹審、二審後代理再審的,按照壹審標準減收費用。
第二,時間收費
律師辦理上述法律事務,律師事務所可以按小時收費。具體標準如下:
(壹)60-1200元每小時,不足1小時超過30分鐘的,按1小時計收30分鐘,不收費。
(二)計算工作時間是律師辦理法律事務的有效工作時間,包括接受委托人的法律咨詢、了解案情、調查取證、查閱案卷、起草訴訟文書和法律文書、會見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出庭、參與調解談判、辦理各種手續以及辦理其他相關法律事務。具體計算由律師事務所與委托人協商確定。律師丟失法律事務,旅途(含同城)時間按壹半計算。
第三,風險代理收費
風險代理費是指律師事務所接受委托時,由律師事務所與委托人就支付律師服務費的目的、效果和時間、比例、條件等事先約定服務報酬。如果符合約定的條件,如果能達到約定的費用,則不支付任何費用。實施風險代理費,律師事務所應當與委托人簽訂專項風險代理費合同,約定雙方應當承擔的風險責任、收費方式、收費期限、收費金額或者比例。合同中應明確告知委托人的政府指導價。風險代理費用最高不得高於收費合同約定目標金額的30%。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
第二十三條律師事務所應當建立健全執業管理、利益沖突審查、收費和財務管理、投訴調查、年度考核和檔案管理等制度,監督律師在執業活動中遵守職業道德和執業紀律。
第五十九條律師收費辦法由國務院價格主管部門會同國務院司法行政部門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