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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險行業協會調解有用嗎?

保險行業協會的調解還是有用的。如果調解不成,還可以繼續投訴。向保險公司投訴。如果消費者在購買保險公司時遇到保險代理人誇大銷售的情況,我們可以直接撥打保險業務員所在公司的客服熱線進行投訴,並提供業務員的工作電話。保險公司會根據實際情況進行處理,並及時告知客戶處理結果。如果是理賠,也可以撥打客服熱線與保險公司協商。

向銀監會投訴。如果遇到保險問題,反饋給保險公司後,保險公司不會處理。這時候妳可以向銀監會投訴。銀監會的主要職責是依法監管銀行業和保險業。為解決消費者投訴問題,銀監會開通了保險消費者投訴熱線12378。如果消費者遇到不好的保險問題,可以通過這種方式投訴。

1,如何投訴保險公司最有效。

中國的保險公司由中國保監會監管。與保險公司發生糾紛後,如果協商仍未解決,消費者可以選擇撥打保監會電話投訴。在向保監會投訴時,應更加註意以下幾點,以依法維護自身權益:正確填寫姓名、地址和聯系方式,以便保監會進壹步了解相關情況,回復處理意見;投訴人應當客觀、真實地提出投訴,對所提供材料的真實性負責,不得捏造或者歪曲事實,不得誣告、陷害他人。信訪應當有被投訴人和投訴人的事實和理由,保險監督管理機構不得受理無目的的信訪和投訴。

2.調解不成,就跟著裁決。長沙市律師協會調整委員會、保險法專業委員會建立了保險投訴糾紛仲裁機制。調解不成的,可以裁決。該裁決對消費者沒有約束力。但判決“敗訴”的,保險機構必須執行。為拓展多元化調解機制,該委員會與嶽麓區、開福區、芙蓉區人民法院建立了合作關系。在征得當事人同意後,法院將部分起訴案件移交該委員會進行調解。上半年,委員會受理案件112件,調解成功17件,涉案金額212萬元。

3.保險糾紛解決與訴訟調解對接機制的發展現狀。現有的保險糾紛解決機制有三種:壹是法院訴訟機制;二是依托調解組織的調解機制;第三,其他方式主要是指仲裁,但只有在有仲裁條款的情況下才能適用。已解決的保險糾紛主要通過訴訟機制解決,通過調解解決的保險糾紛相對較少,不利於保持保險糾紛發生與解決的動態平衡。

4.保險糾紛解決機制存在的問題就訴訟而言,壹方面,案件數量逐年增加,法院工作壓力加大,案多人少的矛盾無法得到根本解決。另壹方面,目前大多數保險糾紛訴訟機制效率低下。調解機制存在的問題:壹是調解必須遵循自願原則,調解組織的調解通知書不具有強制性,部分當事人未按通知書參與調解;二是擔心調解的專業性和公正性,擔心調解協議的執行,不願意選擇調解;第三,調解員的專業能力有待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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