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鄭重聲明,我對所有以我個人名義發表的言論負法律責任。如涉及第三方機構或其他人,無意不敬,感謝提供關於馬薇身份截圖和私信的網友。
刁敏煥,已知有兩個筆名,即馬偉和羅蒙,請承認編輯和作者,並謹慎合作。
我在2月18+18給她投稿,明確寫明發表的前提是簽我的筆名。刁敏煥反手把我的書評文章《百年東京,從壹場地震中崛起》在6月19日改成了《東京的世紀》的標題,全文復制粘貼在。
紅色粗體字是原郵件的正文,不是p圖。
2018,10六月,馬薇以某平臺編輯的身份約稿,價格50元買斷。她說收到我的稿子後會給她的客戶。至於客戶會拿去哪裏發表,她也不知道如果過了壹個月的稿費,失敗了會告訴我。書評結束後,我會通過某魚平臺出售,賣書的錢會從稿費中扣除。
從上海閔行區收了六本書,獨立給她寫了六篇書評。其中4篇,1000多字,以馬偉的筆名發表在《深圳特區報》、《法治周末》、《中國美術報》頭版。期間,她從未告訴我這四篇書評是否發表過。從豆瓣和書評Q了解到她口碑不好,但是沒有真錘。但是我在給東京百年歷史書評的時候,特別強調需要我的簽名才能出版。但是後來,就像傳說中的那樣,我覺得被騙了。我的簽名沒了,我就拿了白菜價,因為我覺得她從壹開始就故意隱瞞,沒有按約定執行,我覺得上當了。然後我就在網上曝光了,她就開始說狠話,很快就發了律師函(豆瓣和微博也可以查)。律師函上說我如果不限期刪帖可能會被追究刑事責任。恰好被家人看到了。老實人沒見過這個東西,讓我少了點麻煩。另外,馬薇在微信裏強勢到想告我。我只能承認。雖然不情願,但還是把帖子刪了。
所有聊天記錄都是截圖,錄視頻。
上面的事情本來雙方約定不要再提了,我就違反約定在這裏再提。很抱歉,因為壹件事讓我很生氣,我得從頭說起。現在我強烈要求我的書評文章用筆名發表,我也在微信和qq郵箱裏對馬薇提出了明確的要求,尤其是郵箱投稿裏的紅色加粗標記,但她完全無視我的要求,偷偷把我的書評文章題目由原來的《百年東京,從壹場地震中崛起》改成了她的另壹個筆名《東京的世紀》,並將文字復制粘貼後發表在《中國讀書報》上。她以為會不壹樣。
我聯系了該報的編輯王先生解釋此事。王先生非常重視我的快速回復,並通知了馬偉(羅蒙)。馬微微信找到我,重復了壹遍招數,說筆名寫錯了是壹時疏忽。但是這篇書評文章是在我第壹次付費找到的四篇文章前壹個月發表的,而我當時並不知道,她假裝沒有發表,失敗了。當我發現四五十天過去了,她收到了所有的稿費,並且壹直。我不同意和解。如果只是合理的說她第壹次騙了四篇稿子,引起糾紛,拖欠稿費,那麽這壹次純粹是法律定義的抄襲。我明確表示,署名必須是我的筆名才能發表。為了發表,她把筆名改成了羅蒙。在我不同意和解,和解的前提是拿回我的簽名的時候,馬偉又開始說狠話了。她說我最後壹次發帖,她可以告我,連我認證的微博單位都可以打官司。如果解決了,她就不會起訴我了。
但這壹次,我強烈不贊成個人和解。我選擇曝光這件事,讓所有的編輯、老師、作者、讀者都能清楚地看到在悟空問答等付費平臺上道貌岸然,在各大報刊媒體上指點江山的文化評論家、書評人馬嵬的嘴臉。
我也很想通過法律維權,但是高昂的律師費讓人望而卻步。另外,我面對的可能是壹個團隊。網友說馬薇在上海開了壹個高峰工作室,專門寫文章。她(刁敏恒)是法學碩士,在上海有律師事務所,可以隨便發律師函,所以豆瓣上很多和她合作過的作者只能吃啞巴虧,所有對她不利的帖子最後都由她來解決。
不知道這個帖子會不會被馬偉的各種手段再次強制刪除。我只是希望作者圈裏少壹些刁敏恒這樣的不良作家,也希望中國的版權保護法律更加完善,維權成本更低,底層小作者的利益得到更多的保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