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律師網大全 - 律師諮詢 - 暴力威脅討薪農民工的行為,構成犯罪嗎?

暴力威脅討薪農民工的行為,構成犯罪嗎?

現實困惑

肖某和同村的幾個兄弟從2009年開始便在某江口水電站務工,用工方邱天建築有限公司壹直按時發放民工工資。2015年初,工程進入掃尾階段,因水電站業主富源能源有限公司拖欠工程款上千萬,致使邱天公司無錢發放民工工資達四個多月。2015年4月27日,大部分民工罷工要求支付拖欠的工資。水電站業主威脅工人無效後,便糾集了兩百人於上午10點到工地對工人進行毆打,致使多人受傷。那麽水電站業主的行為應如何認定?

律師答疑

若水電站業主拖欠民工工資的數額達到較大的標準,且經過政府有關部門責令支付仍不支付的,則構成拒不支付勞動報酬罪。本罪規定了加重情節“造成嚴重後果的”,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拒不支付勞動報酬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幹問題的解釋》第五條的規定,“對要求支付勞動報酬的勞動者使用暴力或者進行暴力威脅的”,應當認定為《刑法》第二百七十六條之壹第壹款規定的“造成嚴重後果”。本案中,水電站業主面對討薪的員工,不僅以暴力相威脅,還糾集眾人對民工進行毆打,造成了多人受傷的後果,顯然符合加重情節,應適用升格的法定刑“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因此,水電站業主的行為已經構成了拒不支付勞動報酬罪,並應當按照加重情節追究刑事責任。

法條鏈接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拒不支付勞動報酬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幹問題的解釋》

第五條 拒不支付勞動者的勞動報酬,符合本解釋第三條的規定,並具有下列情形之壹的,應當認定為刑法第二百七十六條之壹第壹款規定的“造成嚴重後果”:

(壹)造成勞動者或者其被贍養人、被扶養人、被撫養人的基本生活受到嚴重影響、重大疾病無法及時醫治或者失學的;(二)對要求支付勞動報酬的勞動者使用暴力或者進行暴力威脅的;(三)造成其他嚴重後果的。

法理薈萃

用工方使用暴力或以暴力相威脅的行為從本質上來說屬於拒不支付勞動報酬的行為,因此仍處於拒不支付勞動報酬罪的規制之下,並應適用較高的法定刑,而壹般不再單獨以故意傷害罪、故意殺人罪定罪處罰。同時,農民工討薪應采用合法的方式,註意保護自己及家人的人身財產安全。

  • 上一篇:上海律師事務所收費標準
  • 下一篇:神華熱水器售後維修電話-全國24小時統壹400客服中心
  • copyright 2024律師網大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