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律師網大全 - 律師諮詢 - 涉黑案件人員的認定標準

涉黑案件人員的認定標準

法律主觀性:

壹、涉黑涉惡刑事案件的認定標準涉黑涉惡刑事案件是指經常聚集在壹起,以暴力、威脅或者其他手段,在壹定區域或者行業內多次實施違法犯罪活動,為非作歹,擾亂經濟社會生活秩序,造成惡劣影響,尚未形成黑社會性質組織的團夥。黑惡勢力的特征及認定標準(1)人數眾多(壹般三人以上),挑刺者骨幹成員相對固定,有壹定的組織形式。註意:人數較多,要求不能少於三人;“相對固定”是指召集人或骨幹成員必須參與至少兩起8類加3類刑事案件。(2)違法犯罪活動壹般表現為敲詐勒索、強迫交易、欺行霸市、尋釁滋事、聚眾鬥毆、非法拘禁、故意傷害、搶劫等。,具有壹定的多樣性。註:八加三案例界定了案例的範圍。原則上,團夥作案的案件必須屬於八加三案件的範疇。此外,單壹搶劫團夥案件只有滿足兩個特定條件才被認定;兩個具體:具體地點指學校周邊搶劫或劫車;特定人搶劫學生的犯罪行為。單純的賣淫團夥,吸毒販毒人員,如果不具備公開的條件,性質明顯惡劣的,壹般不被承認。多次(其中至少3起構成刑事案件)采取暴力威脅、騷擾等手段實施違法犯罪行為,具有壹定的公開性。註:“公開”是指三起刑事案件中至少有兩起屬於本條八加三案件的範圍;“至少三起刑事案件”可以是同壹個罪名。(三)在壹定區域或者行業形成威懾力量,擾亂經濟社會生活秩序,造成較惡劣社會影響的。註:社會影響惡劣的壹個條件是團夥形成時間不能少於兩個月,即團夥第壹起案件與最後壹起案件之間的時間必須在兩個月以上。二。黑社會性質組織罪的界定《刑法》第二百九十四條第壹款規定:以暴力、威脅或者其他方法組織、領導、積極參加有組織的違法犯罪活動,稱霸壹方,為非作歹,欺壓殘害群眾,嚴重破壞經濟、社會生活秩序的。根據全國人大常委會對《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九十四條第壹款的解釋,“黑社會性質組織”應當具備以下特征:(1)組織特征:具有相對穩定的犯罪組織,人數眾多,有明確的組織者、領導者,骨幹成員基本固定;(2)經濟特征:有組織地通過違法犯罪活動或者其他手段獲取經濟利益,有壹定的經濟實力支撐該組織的活動;(3)行為特征:使用暴力、威脅或者其他手段,多次組織違法犯罪活動,為非作歹,鎮壓、傷害群眾的;(四)非法控制或者重大影響特征:通過實施違法犯罪活動,或者利用國家工作人員包庇、縱容,獨霸壹方,在壹定區域或者行業內形成非法控制或者重大影響,嚴重破壞經濟社會生活秩序的。以上是邊肖整理的涉黑涉惡犯罪的特點和認定標準。從以上內容可以知道此類犯罪的定義、特征和認定標準。如果對以上內容還有疑問,可以在線咨詢律師。希望以上內容對妳有所幫助。

  • 上一篇:上海律師收費標準2022
  • 下一篇:再審申請立案的規定
  • copyright 2024律師網大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