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校
1、首先要得到轉入學校同意,在全國中小學轉學聯系單上壹式三份,簽字同意接收並蓋章。
2、然後到轉出學校簽字同意轉出,並填寫聯系表上的內容,特別是學籍號和學校的標識碼,聯系表上蓋章。
3、然後到兩所學校的上級教育局蓋章。
4、帶上聯系表到轉入學校報名註冊,分班就讀。學籍老師在網上進行學籍轉學操作。
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就學必須提供“四證”。
1、其父母的身份證明;
2、公安部門辦理的本市暫住證;
3、戶籍所在區縣教育局(或鄉鎮政府)同意其出外就學的證明;已在原籍就學的學生,還應持有原籍學校出具的轉學證明和學籍檔案;
4、其父母從業證明或用工合同。
提供“四證”後,經區縣教育局核準同意,根據其居住地可安排相對就近的學校就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