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為七種與貿易有關的知識產權:
1著作權、
2專利權、
3商標權、
4商業秘密權、
5地理標誌權、
6新植物品種權、
7集成電路布圖設計權。
在知識產權中,壹般拿專利和專有技術作比較
專有技術與專利的區別在於,專有技術與專利雖然都含有技術知識的成分,都是人類智力活動的成果,但是在法律上兩者是有重大區別的。專有技術與專利的區別主要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1、專利是公開的,而專有技術則是秘密的。按照各國專利法的規定,發明人在申請專利權時,必須把發明的內容在專利申請書中予以披露,並由專利主管部門在官方的《專利公告》上發表,公諸於眾。但專有技術則盡量保密不予公開,壹旦喪失秘密性,就不能得到法律保護。
2、專利權有壹定的保護期限,如前所述,按照各國專利法的規定,其有效期壹般為15年或20年。但專有技術則無所謂保護期限的問題,只要嚴守秘密,沒有泄露出去,未為公眾所知,就受到保護,不過,壹旦被公開,則任何人都可以使用。因此,在專有技術許可證中,壹般都訂有保密條款,要求被許可人承擔保密義務,不得把專有技術的內容透露給第三者。
3、專利權是壹種工業產權,受有關國家專利法的保護,而專有技術則是沒有取得專利權的技術知識,它不是依據專利法的規定求得保護,而主要是根據民法、刑法、不公平競爭法的有關規定取得法律上的保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