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律師網大全 - 商標查詢 - 成品鋰電池屬於什麽類別,是否可以存放在丙二類庫?

成品鋰電池屬於什麽類別,是否可以存放在丙二類庫?

根據知夫子商標分類查詢工具可知,鋰電池屬於商標的第09類0922群組。根據2017尼斯分類表第09類商標明細主要為科學、航海、測量、攝影、電影、光學、衡具、量具、信號、檢驗(監督)、救護(營救)和教學用裝置及儀器;處理、開關、傳送、積累、調節或控制電的裝置和儀器;錄制、通訊、重放聲音或影像的裝置;磁性數據載體,錄音盤;光盤,DVD盤和其他數字存儲媒介;投幣啟動裝置的機械結構;收銀機,計算機器,數據處理裝置,計算機;計算機軟件;滅火器械。

“鋰電池”,是壹類由鋰金屬或鋰合金為負極材料、使用非水電解質溶液的電池。1912年鋰金屬電池最早由Gilbert N. Lewis提出並研究。20世紀70年代時,M. S. Whittingham提出並開始研究鋰離子電池。由於鋰金屬的化學特性非常活潑,使得鋰金屬的加工、保存、使用,對環境要求非常高。所以,鋰電池長期沒有得到應用。隨著科學技術的發展,現在鋰電池已經成為了主流。

丙二類”是指的是能存放丙類第二項物品的倉庫,是從能存放物品的火災危險性分類的角度所做的定義。

至於“消防等級”,在規範文件裏是沒有這個提法的。我們常說的“消防等級”應該是從耐火等級、火災危險性、建築防火間距、消防設施等多方面綜合劃分的倉庫級別。

倉庫存放物品的火災危險性分為甲-乙-丙-丁-戊五大類,這五類倉庫的火災危險性依次遞減。閃點與爆炸下限為火災危險性的重要判斷標準。

  • 上一篇:漕河車的別名是什麽?
  • 下一篇:阜陽師範學院到阜陽火車站坐哪路車?我需要轉車嗎?
  • copyright 2024律師網大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