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新logo及時註冊為商標
雖然新logo是對舊logo的升級,但是屬於改變已註冊商標的情形。在很多國家,商標權利僅限於已註冊的商標,隨意改變註冊商標會提高商標撤銷的風險。 因此,企業需對新logo及時提出商標註冊申請,以獲得權利保護。二、舊logo與新logo作為商標註冊時的權利範圍對比
註冊商標的權利限於此商標指定的商品或服務項目。新logo註冊過程中需與舊logo對比權利範圍(指定商品/服務範圍),有效利用舊logo的權利保護優勢。 如果權利範圍擴大,則需在商標申請註冊前進行商標檢索,以查詢是否存在在先商標。如果存在在先商標的情況下,建議保持原註冊範圍申請商標,對於新增範圍可分開提交註冊申請,通過此種方式盡快獲得權利保護。三、舊logo註冊的商標的及時維護
由於舊logo擁有較早的使用日期,在升級換代後的新logo獲準註冊且權利穩定後方可考慮放棄舊logo的維護,以節省舊logo維護預算。即便是放棄舊logo,也建議企業註意留存舊logo使用證據,以備不時之需。 但是,從商標保護角度,由於舊logo承載了更多的企業聲譽,因此在預算足夠的前提下,建議舊logo保持有效狀態,尤其是在遇到商標侵權的案件中,舊logo的較早申請會起到舉足輕重的作用。四、新舊logo捆綁宣傳
為了保持企業形象壹致性,同時使得消費者對於新舊logo進行關聯,企業在宣傳新logo新理念的同時,可以考慮對新舊logo進行對比的方式,從而使得新logo具有更強的指向性,更好地幫助消費者識別商品來源。 以上這些壹定要註意,更新換代雖然很重要,但是消費者認識了企業商標之後,突然更換可能會有損商標的價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