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實我們不理解的是,華為申請鴻蒙系統商標已經不是壹次兩次了,而是很多次了,但是每壹次的結果都超出了大多數人的堅持,那就是沒有壹個商標能通過。所以很多網友對華為很委屈,認為華為作為民族企業,為國家做出了很大的貢獻,不應該受到這樣的待遇,但這至少證明了國家在處理這種事情的時候不會區分企業。
而且從這個角度來說,我們應該公平的看待華為的兩個商標。而且兩個商標都有自己的權利人,都是按照法律程序取得了這樣的商標權。因此,他們受法律保護。不能因為華為為國家做了很大貢獻就給華為開綠燈。而且兩個商標長得那麽像,也是無奈之舉。畢竟華為想重新拿到新商標,只能重新設計。
華為作為中國最有實力的民族企業,這幾年為我們國家做出了很多突出的貢獻,這是大家都認同的,但也不能因此而違法。所以這次商標被駁回後,我希望華為能重新設計自己的商標,重新申請,通過這次申請得到鴻蒙系統相關的商標。畢竟大家都很支持,也很支持華為。希望華為能做到這壹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