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民法典中關於商標委托代理合同約定期限並沒有具體的規定,可以由當事人意思自治,由當事人協商確定是否要約定期限。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和國民法典》
第470條 合同主要條款與示範文本合同的內容由當事人約定,壹般包括下列條款:
(壹)當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稱和住所;
(二)標的;
(三)數量;
(四)質量;
(五)價款或者報酬;
(六)履行期限、地點和方式;
(七)違約責任;
(八)解決爭議的方法。
當事人可以參照各類合同的示範文本訂立合同。
《中華人民***和國商標法》
第18條 申請商標註冊或者辦理其他商標事宜,可以自行辦理,也可以委托依法設立的商標代理機構辦理。
外國人或者外國企業在中國申請商標註冊和辦理其他商標事宜的,應當委托依法設立的商標代理機構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