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遞交申請:審核並整理所有資料,制作商標申請文件後,並按要求遞交相關申請文件
(3)形式審查:商標審查機關收到商標註冊申請後,將對申請文件等進行形式審查,對於符合規定的商標申請,將授予申請日和申請號
(4)實質審查:商標審查機關對通過形式審查的商標申請,對商標申請的合法性以及可註冊性進行實質審查,不符合規定的將予以駁回
(5)刊登公告:經實質審查後,符合規定的商標申請,將刊登公告,任何人均可在60天的公告期內提出異議
(6)下發註冊證:公告期滿,未被他人提出異議,或者異議失敗的商標申請,將被核準註冊並取得商標註冊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