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申請認證的清真食品生產經營企業應當取得當地營業執照、食品生產許可證和清真食品生產經營的相關證明。
2.企業的名稱和商標不得含有穆斯林禁忌的內容。
3、企業負責人或主要管理人員應是穆斯林。
4.采購、儲存和主要生產人員應為穆斯林。
5.清真食品的原料不得含有穆斯林禁忌的成分。
6、清真食品的包裝、標識、運輸和儲存要求。
7.測量設備,包括其原材料和制造技術,應符合穆斯林規範和專用。
8.包裝的原材料應符合穆斯林法規。包裝的文字、形狀、圖案不得含有違反穆斯林法規或者傷害穆斯林感情的內容;也禁止使用伊斯蘭經文和表達方式。包裝的顯著位置應當印有清真標識和清真食品生產經營許可證編號、清真食品國際認證標識和編號。
9.清真食品的運輸和儲存應當符合清真標準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