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五十四條:食品經營者應當按照保證食品安全的要求儲存食品,定期檢查儲存的食品,及時清理變質或者超過保質期的食品。食品經營者儲存散裝食品時,應當在儲存地點標明食品的名稱、生產日期、保質期、生產者名稱和聯系方式。
食品安全是指食品無毒、無害,符合營養要求,不會對人體健康造成任何急性、亞急性或慢性危害。食品安全也是壹個跨學科的領域,重點研究在食品加工、儲存和銷售過程中,如何保證食品衛生和食品安全,減少疾病隱患,防止食物中毒。通過食品安全措施消除或降低對消費者生命健康的風險是食品安全的核心。食品安全是大家都關註的話題。大家在關註食物本身的同時,也要註意壹些安全標誌。QS是英文質量安全的縮寫。獲得食品質量安全生產許可證的企業,必須在最小銷售單元的食品包裝上標註國家統壹制定的食品質量安全生產許可證編號,並加貼食品質量安全市場準入標誌“QS”,方可出廠銷售。食品質量安全市場準入標誌的樣式和用法由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統壹制定,由漢字“QS”和“質量安全”組成。標誌主色為藍色,四個漢字“Q”和“質量安全”為藍色,字母“S”為白色。使用時可根據需要放大或縮小,但不得變形或變色。標簽(印刷)標明“QS”的食品,意味著該食品符合質量安全的基本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