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紙件申請:限定本類10個商品或服務項目,10個以上(不含10個)每超過壹個,另加收80元。
2.自2013年10月1日起受理商標註冊費,紙件商標註冊申請由現行每件1000元降為每件800元(限定本類10個商品。10個以上商品,每超過1個商品,每個商品加收80元)。這是最新官方報價至今仍是800元辦理
3.網上申請:限定本類10個商品或服務項目,10個以上(不含10個)每超過壹個,另加收80元
4.商標註冊分為45類,也就是說,國內申請人可以自己選擇類別
申請所需資料:
1、需商標圖樣;
2、註冊商標所要使用的商品或服務範圍;
3、身份證明文件:A.公司申請的:需公司營業執照復印件;B.個人申請的:需個體工商戶營業執照及個人身份證復印件。
哪些種類的商標不能註冊
1.同中華人民***和國的國家名稱、國旗、國徽、軍旗、勛章相同或者近似的,以及同中央國家機關所在地特定地點的名稱或者標誌性建築物的名稱、圖形相同的;
2.同外國的國家名稱、國旗、國徽、軍旗相同或者近似的,但該國政府同意的除外;
3.同政府間國際組織的名稱、旗幟、徽記相同或者近似的,但經該組織同意或者不易誤導公眾的除外;
4.與表明實施控制、予以保證的官方標誌、檢驗印記相同或者近似的,但經授權的除外;
5.同“紅十字”、“紅新月”的名稱、標誌相同或者近似的;
6.帶有民族歧視性的;
7.誇大宣傳並帶有欺騙性的;
8.有害於社會主義道德風尚或者有其他不良影響的。
縣級以上行政區劃的地名或者公眾知曉的外國地名,不得作為商標。但是,地名具有其他含義或者作為集體
商標、證明商標組成部分的除外;已經註冊的使用地名的商標繼續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