構成商標的樣式是多種多這樣的,因而商標存在的樣式也就琳瑯滿目了。子啊申請註冊商標時出現多種圖文形式的組合商標是最常見的。很多人都會困擾是組合申請為壹個商標轉讓還是圖文分開註冊。
其實這沒有固定的說法做法,申請商標註冊需要根據實際的情況進行靈活的選擇。多個商標申請為了節約商標註冊的成本是選擇組合商標註冊是更合適的。
從以下幾點對比商標註冊組合申請與分開申請:
1、在時間上:申請註冊商標的時間是漫長的,在其申請註冊過程中出現商標被駁回的情況更是屢見不鮮了,組合商標在商標審查階段,商標局是按照商標分開審查的形式進行審查的,也就是所組合商標中的各個元素都是逐壹審查的,從而會導致申請註冊的周期延長。而分開單獨進行申請,同時提交申請則時間是無不影響的。
2、在費用上:組合申請只需要申請壹次,申請註冊的費用少,分開註冊雖然在申請商標註冊的成本上是增加。但這只是申請費用部分,需要綜合考慮其各自的優勢。
3、在風險上:組合商標在審查時商標組合的各個元素是分開審查的,並且再對組合商標進行綜合審查,當只要發現其中存在壹個元素是和其他商標存在近似或者相同,該商標則被壹並退回。而分開申請,只會退回其中審核不合格的商標,不影響其他商標的申請。因而組合商標申請註冊所存在的風險是增加的。
4、在使用上:組合申請商標在使用上是只能作為壹個商標使用,其中所含的商標元素是不能分開使用的,而分開申請註冊的商標是都能單獨使用,並且分開商標是可以組合使用的。因而分開商標在使用上更靈活。
從以上我們可以綜合的了解到申請註冊商標,分開申請註冊使用更加靈活,在實際使用的效益可以遠遠的彌補其申請所增加的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