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企業的註冊商標已經使用多年,遠近都有壹定的知名度,而且格局不理想,無法改變。”
事實上,企業可以用原來的商標名稱和其他圖形重新申請註冊。
2.“只要企業有商標,就不需要考慮商標註冊。”
根據商標法,壹個產品,壹個商標,壹個申請。企業生產的產品種類較多,可以使用同壹商標,但應分門別類辦理註冊申請手續。目前,壹些有遠見的企業家正在積極報名答辯。有的企業有上百個商標。
3.“申請商標註冊後,只要商標局發商標註冊證,這個商標就永遠是我的。”
根據《商標法》規定,商標註冊的有效期為10年,商標續展手續自10年期滿後前半年開始辦理,最遲不得超過10年期滿後半年。否則,該商標將被商標局註銷,不再受法律保護。任何人都可以申請這個商標註冊。
四、“企業名稱、地址變更,商標未變更。不需要辦理任何變更手續。”
商標註冊人的名稱、地址變更的,必須及時辦理商標變更手續。否則,新名稱、新地址使用原商標,不僅得不到法律保護,壹旦出現商標糾紛,也變得不合理。
5.“只要我同意,我可以把我的商標給任何人,不需要辦理任何手續。”
商標註冊人同意讓他人使用其商標時,必須簽訂商標使用許可合同,明確約定使用時間、類別、產品、質量、使用費等問題,並到商標局辦理許可合同備案,再由商標局將備案手續移交商標局。這個許可證是合法的。
在創業的路上,各種“坑”已經滿了。如果註冊商標再次陷入誤區,只會讓創業之路越走越難。
因此,選擇專業的商標代理機構,避免在做註冊商標相關業務時陷入誤區,將是正確的選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