處罰分兩種:不當使用他人權利和銷售假冒商品。
1,不當使用他人權利,指用戶有下列行為,每次扣兩分:
(二)銷售者在已公布的商品信息或者使用的字號、域名中不當使用他人的商標權、著作權等權利;
(三)銷售者銷售涉嫌不當使用他人商標權、著作權、專利權等權利的商品;
(四)銷售者發布的商品信息或者銷售者使用的其他信息在消費者中造成混淆、誤解或者不正當競爭的。同壹權利人在三日內向同壹銷售者提出的投訴視為投訴。
首先,妳可以通過“旺旺,網站信”或者“賣家中心-舉報管理-收到的知識產權投訴”找到被投訴的具體原因,然後有針對性的進行投訴。
投訴途徑:賣家中心-舉報管理-收到知識產權投訴
投訴時間:3個工作日內,總有2次投訴機會,處罰前壹次,處罰後壹次。妳需要在這段時間內完成投訴。如果超過時限,投訴入口將被關閉。
註意:如果處罰前不上訴,說明處罰後只有這壹次上訴的機會!請賣家朋友們註意!我希望我能幫助妳采納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