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銷售者銷售假冒、盜版商品且情節嚴重的,每次扣24分;
(三)銷售者銷售假冒、盜版商品的,每次扣12分;
(四)銷售者涉嫌銷售假冒、盜版商品的,每件扣二分(三天內不超過十二分);情節嚴重的,每次扣24分。
(五)銷售者在已公布的商品信息或者使用的字號、域名中不正當使用他人的商標權、著作權等權利;
(六)銷售者銷售涉嫌不當使用他人商標權、著作權、專利權等權利的商品;
(七)銷售者發布的商品信息或者銷售者使用的其他信息在消費者中造成混淆、誤解或者不正當競爭的。
同壹權利人在三日內向同壹銷售者提出的投訴視為投訴。
店鋪積分的扣除,妳去店鋪評價積分就能看出來。上面有壹個圖表,上面的是主圖。點擊三個4.7分就可以直接進去了。